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公司融资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资金·期货
  • A7: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8:专版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无偿划转交易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0年8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8版:信息披露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无偿划转交易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0-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 级392002)定于2010年8月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年7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了解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业务相关事宜。

      4、本基金成立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账户信息在内的对账单;季度对账单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送达;每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份额持有人送达账户状况对账单。

      本公司提示,凡未收到上述资料的投资者,请速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在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联系方式完整无误后,本公司将免费补寄上述资料。

      5、有关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8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申购和赎回业务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五、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 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B 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A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B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 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首次申购B 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A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B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若某笔赎回或转换导致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即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为10份。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七、开放申购和赎回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10年8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10年8月6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 级392002)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 级392002)。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此项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www.zhfund.com)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目前仅限持有农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并已注册成为“中海e家”客户的个人投资者。

      三、开办时间

      自2010年8月6日起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四、开办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www.zhfund.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具体如下: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www.zhfund.com)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不设金额级差。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其余上述代理销售机构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

      七、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八、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2)有关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 级392002)定于2010年8月6日起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500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9001)以及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 级392002)之间的在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适用销售机构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直销机构以及开展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本次公告开放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有: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

      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陈浩鸣

      总经理:陈浩鸣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②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8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③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

      网上交易网址:www.zhfund.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四、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所持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50份。

      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投资者只能在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

      五、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①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中海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 /(1+G)+F

      转换补差费=[B×C/(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②中海旗下除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为旗下其他任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换补差费=[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六、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八、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2010 年7月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国中期”(股票代码000996)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0年8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2010年8月2日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管理的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幅度将有可能超过0.25%,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