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提示性公告
2010-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025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8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江西省委、省政府加强地方与中央企业合作的精神,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产业,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近日与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国资委)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恒天集团为支持南昌地方经济发展,将发挥自身资金、技术等优势,引进国外先进发动机技术,积极推进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扭亏脱困并实现快速发展;南昌国资委将对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发展在资金、政策和市场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
该合作框架协议为原则性框架协议,恒天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合作内容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根据合作内容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