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遇洪水灾害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突遇洪水灾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7月30日20时至31日11时,吉林省通化市出现持续强降雨,遭遇六十年一遇的水灾。公司分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突遇1939年建厂以来从未有过的山洪,洪水冲毁二道江发电公司围墙30米,涌入生产厂房,造成该公司运行的两台机组全部停运(其余两台机组处于检修和备用状态),生产厂房零米及以下设备进水,四台机组润滑油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制水系统、补给水系统、灰渣系统、电气系统共计130台设备不同程度受淹。特别是地势相对较低的100MW机组厂房灾情较重,导致取自该系统的厂用电全部消失,生产办公照明中断。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在本次水灾中公司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灾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刻启动了防汛应急预案,火速组织力量抢险,累计抽调20台排水泵、8000条沙袋、4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升降机等物资、设备投入抗洪,尽全力保障设备安全。
经初步估计,本次水灾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财产的清查和损失认定工作尚在进行中,保险理赔工作也正在积极开展中。
截止2010年8月1日早8时,生产现场零米以下被淹区域进入已全部抽干,四台机组所有被淹设备检查完毕,2号机组启动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预计1-2内可恢复运行,但其余机组至少需要10多天才能恢复生产。
上述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已采取积极的抗议灾自救和检修减损措施,争取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公司将继续及时披露受灾损失及后续恢复生产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松江河发电厂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一事,于2009年9月15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9月18日向公司送达了(2009)吉民二初字第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经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协商,在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签订的《委托贷款补充协议》基础上,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于2009年11月24日归还本金14,078.52万元。公司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09年9月19日、2009年10月13日和2009年11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09年第52号、54号和62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依据公司与松江河发电厂签署的《还款协议书》,松江河发电厂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内分两次还清所欠公司委托贷款利息(39,031,519.20元),2010年9月30日前归还50%,剩余利息在2011年9月30日前还清。公司已于2010年7月30日收到松江河电厂第一笔还款利息10,000,000.00元,2010年应还的剩余利息(9,515,759.60元)按还款协议继续履行。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若松江河电厂根据《还款协议书》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公司2010年度利润产生有利影响。公司会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松江河发电厂的还款进账单。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