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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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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
    2010-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4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10年7月29日下午6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合资成立公司的议案;

      为顺应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决定各自运用在专业技术、供应链开发、规模生产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高倍聚光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并签署《合资合同》。该合资公司名称为三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有权机关核准为准),地址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是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8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以货币资金出资1,2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公司本次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合作,双方运用自身优势,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最新型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应用HCPV组件及系统,向全球范围内推广应用。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合资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同意签署的《合资合同》条款,美国EMCORECorporation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地面太阳能应用HCPV接收器、模块及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测试流程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无偿授权许可给合资公司使用,无偿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保障,并同意与合资公司签定《技术许可协议》;本公司也将自有地面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HCPV组件及系统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无偿授权许可给合资公司使用,无偿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保障,并同意与合资公司签定《技术许可协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芜湖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已达成成立合资公司意见,并同意与芜湖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合资公司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基地落户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最新型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应用HCPV组件及系统;合资公司在芜湖投资建设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研发中心,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研发中心;芜湖市人民政府将提供给合资公司一系列优惠政策。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0年7月30日,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芜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投资聚光太阳能公司一切后续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办理合资公司一切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委派管理人员,制定《公司章程》等相关工作;

      3、购买土地、设备等基础建设等相关事项;

      4、与芜湖政府商谈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5、办理与合资公司有关的其它一切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4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三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有权机关核准为准)。

      2、投资金额和比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1,800万美元,占股本的60%;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以货币出资1,200万美元,占股本的4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成立“三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有权机关核准为准)。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1,800万美元,占股本的60%;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以货币出资1,200万美元,占股本的4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合资成立公司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合作方为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依据美国新泽西州法律设立,总部位于新墨西哥州,地址为美国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Research Road SE10420,法定代表人为侯宏启,该公司是全球光纤通讯和太阳能市场应用所需化合物半导体元器件、子系统及系统的领先供应商。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的公司名称为三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有权机关核准为准),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是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高倍聚光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1,800万美元,占股本的60%;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以货币出资1,200万美元,占股本的40%。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安徽省芜湖市建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拟定为三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公司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2、合资公司应为有限责任公司。任何一方对合资公司义务、责任、债务和损失的责任应限于该一方在要求的期限内对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的义务。

      3、合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合资公司的宗旨是(i)发展地面太阳能应用的HCPV组件和系统(“产品”)的高产量低成本制造, (ii) 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和销售产品,并(iii)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1,800万美元,占股本的60%;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以货币出资1,200万美元,占股本的40%。

      5、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全球太阳能市场的发展状况,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增加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双方分二期缴付。注册资本的首期出资合同双方应在成立日后45日内分别缴付其注册资本出资额的三分之一, “成立日”应指合资公司取得其营业执照之日;注册资本的第二期出资合同双方应在成立日后6个月内分别缴付其注册资本出资额的三分之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缴付注册资本出资。若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其注册资本出资额,该一方应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并应向守约方按每一迟延缴付出资之日万分之五未缴金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该等违约金最高为届时应缴付注册资本出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且违约方承担本条项下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

      7、任何一方在成立日后的两年内皆不得向对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出售其股权。

      8、合资公司应分别与本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适当签署《技术许可协议》。合资公司设立后,双方均应优先、无条件将各自拥有的地面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相关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以及任何持续改进和升级的相关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无偿授权许可给合资公司使用,并负责向合资公司无偿提供技术保障与支持。本条款所称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无偿授权许可的范围包括地面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设计、测试、批量生产的工艺或技术资料,以及持续改进的相关工艺或技术资料。

      9、双方承诺:向合资公司无偿派驻所需要的技术专家,并向合资公司员工无偿提供适当的技术培训,合资公司应成为双方HCPV地面太阳能组件及系统产品的唯一供应商等。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国内外光伏发电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本公司本次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合作是顺应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强强连手,相互协作,各自运用在专业技术、供应链开发、规模生产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优势,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该系统发电产品具有广阔前景,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世界产业发展趋势。现正处于国内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等经济结构调整时期,随着国家扶持政策陆续出台,本次投资将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对公司经营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合资合同》

      2、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