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望月内出台,或将明令禁止十余项收费
⊙记者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记者从银监会了解到,为规范各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银监会近日已下发《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本行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和清理,同时,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注明收费项目的情况及收费依据。
按照要求,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等要在8月6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银监会;其他的城商行、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商行,由各地银监局在8月11日之前上报。
据了解,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妥善处理服务收费相关事宜,严格遵守合法合规、科学定价测算、履行社会责任、风险可控四项原则。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做好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深入论证收费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费水平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对没有违反规定但存在较大争议的收费项目,要对收费项目和定价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代理收取的费用,要对客户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释工作。
通知强调,各商业银行要充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营业场所公告、网站公示、媒体公告、宣传材料、对账单、柜台工作人员告知等多种方式向客户充分告知相关免费服务和收费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
银监会表示,目前银监会和发改委正抓紧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望于月内出台。将重点明确对商业银行在公平竞争、信息透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监督、协会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据了解,办法将明令禁止对涉及广大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收费,数目将达十余项。其中,拟规定不得向因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而申办的交通卡收取年费,不得对未开卡的银行卡收费等。
同时,银监会和发改委还将审慎推进政府指导价调整工作,目前已组织有代表性的2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础结算业务成本进行详细测算,为相关政府指导价管理工作提供依据。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银行服务收费事宜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影响广泛,上述工作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尽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