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
旗下基金所持三安光电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旗下基金所持三安光电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0-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10年7月28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三安光电(代码600703)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0年7月29日的有关公告)。
2010年8月3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代码600703)显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值,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管理人自2010年8月3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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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