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公告编号:2010-040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10年8月3日,《中国证券报》登载记者周文天报道《国土部出炉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报道提及“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报道提及本公司在名单之列。
二、澄清说明
报道涉及的是本公司在北京东风乡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项目1#、2#、3#、4#地块开发用地,现将该四块地块开发建设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北京东风乡1#、2#、3#、4#地块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以东、姚家园路以北区域,为正在开发的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用地,分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004年8月,项目公司与北京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上述四块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上述四地块全部为住宅及配套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0.5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7.31万平方米。
2009年12月31日,因规划调整,项目公司与北京市国土局签订了上述地块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并依据上述协议全额缴纳了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规划调整后东风乡1#地改为商业、办公、酒店等综合用地,1#、2#、3#、4#地块地上建筑规模不变。
东风乡1#、2#、3#、4#地块因对最初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使计划的开发建设进度放缓。
2005年,根据北京市、区(朝阳区)两级教委关于统一整合东风乡项目教育配套的要求,项目公司向北京市规委提出了相应调整东风乡1#、2#、3#、4#地块规划方案的意见。
2006年,为加强土地综合利用,实现东风乡产业平衡并保证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鉴于东风乡1#地块毗邻东四环路,其开发对东四环沿线城市景观的影响意义,经北京市、区两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对北京东风乡1#、2#、3#、4#地块整体调整,增加了办公、商业、酒店等功能,减少了住宅用地面积,各地块之间建设规模相应调换。2007年中,北京市政府批复同意,2007年9月,北京市规委核发2#、3#、4#地块《规划方案复函》。
2007年底,项目公司取得2#、3#、4#地块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8年2月取得该三地块部分开工证。但受奥运会影响,未能开工。在此期间,依照北京市规委要求,东风乡1#地块重新进行的方案设计进入新阶段,经过多轮的设计、报审。在维持总用地及地上建筑规模不变的前提下,2008年12月,北京市规委确定了1#地块的建设规模,增加了1#地块作为商业办公用地的建设面积,相应减少了2#、3#住宅用地建筑规模,在此基础上核发了2#、3#地块新的《规划方案复函》。
2009年以来,根据新的《规划方案复函》,项目公司重新着手办理1#、2#、3#、4#地块的前期手续,并陆续取得了2#、3#、4#地块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按照朝阳区卫生局的要求,局部调整了东风乡项目配套门诊部的规划位置,对2#地块、4#地块规划作了微调,并取得最新的《规划意见复函》。目前,2#、3#、4#地块正在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综上,本公司负责开发的北京东风乡1#、2#、3#、4#地块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项目开发受到广泛关注,前期规划的调整工作量较大,因而调整时间较长,调整目的在于提高项目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增加北京市东风乡地区的城市综合配套功能,更好地推动东风乡区域建设发展,适应北京市中央商务区(CBD)东扩对CBD周边建设的环境要求。为了达到项目规划调整效果,项目公司在北京市、区两级土地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合政府在项目前期工作方面做了很大努力,目前,东风乡1#地块正在按规划要求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11年年底前正式开工;2#、3#、4#地块施工前的准备在深入进行,规划调整工作已完成,计划于2010年下半年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事宜,于2010年年底前陆续开工建设。
关于东风乡1#、2#、3#、4#地块开发情况,本公司已向北京市、区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作了书面报告。四地块未能按原计划开工建设主要是因为项目功能、规划调整所致,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预计2010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80,013.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21.14万元。最终结果以公司将于2010年8月24日披露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四、重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声明: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