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楼市调控背景下,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黑名单”引来多方关注。8月4日,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目前全国54%的闲置土地主要由政府原因造成,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占46%。“国土部已要求相关地方政府尽快改变开发条件,抓紧办好相关手续,促进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对于由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廖永林称会严格按照土地闲置办法进行处理。
随着囤地、捂盘、假售、抬价等“怪状”集中曝光,楼市调控也进入了各地方政府强硬“纠偏”之时。
各地猛推“组合拳”
上述闲置土地“黑名单”,即《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表》显示,全国限制用地总计达1457宗,闲置面积达9772公顷,其中北京、广州、海南、江苏等地成为闲置土地“重灾区”,四地闲置土地数量占全国的近四分之一。
记者4日从海南省国土资源环境厅获悉,经过3个多月的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海南清理出2009年12月31日前涉嫌囤地和闲置房地产用地43宗,土地面积5415.93亩。
据了解,对于上述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各市县均分别拟定了处理方式。其中,在43宗涉嫌囤地和闲置房地产用地中,已有4宗动工建设,1宗下发解除合同通知,10宗下发限期动工通知;在4宗违法违规转让房地产用地中,已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对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银川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则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直接或协助他人炒卖房号、囤房惜售最高罚款3万元。
清理风暴“动真格”
国土部表示,开展房地产企业土地专项治理,系统清理房地产闲置土地是2010年工作重点。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7月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严格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品房用地出让成交后,应在10日内正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须明确开工、竣工时间,约定的开工时间不得超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竣工期限不得超出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期限之日起3年。对招拍挂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等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山东省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而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早在今年1月20日就颁布了《关于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对开发商未按自己提供的竣工时间准时竣工的将严格给予查处。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近期重申,将坚决查处房地产项目违规违法用地,特别是违规向别墅供地、囤地炒地等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如若真能盘活如此庞大的存量土地,必然会大大缓解目前供应量紧张的现状,从而平抑高涨的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