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七名。董事孙瑜、于从文因故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孟祥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方的推荐,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议,推荐赵健、刘宇、孙瑜、孟祥科、宋英杰、马兆祥、冯科、宁维武、田昆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冯科、宁维武、田昆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孟祥科、宋英杰先生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0 年8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孟祥科、宋英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该两名董事与2010 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10:30在天津泰达国际会馆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当日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5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健 男 1961 年12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经济学博士 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4年07月—2005年09月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鲁能英大集团公司董事长
2005年09月—2007年03月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03月—至今 历任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健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宇 男 1968年8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大学文化 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5年10月-2007年6月 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
2007年6月-2008年1月 海南三亚湾新城公司、海南广大置业公司总经理
2008年1月-2009年4月 海南三亚湾新城公司、海南广大置业公司总经理、海南英大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2009年4月-2010年3 月 海南鲁能城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年3月-至今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鲁能城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三亚湾新城公司董事长、海南广大置业公司董事长,海南英大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海南盈滨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澄迈鲁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宇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7400股(2007年11月买入)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瑜 男 1970年1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3年03月—2006年07月 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6年07月—2006年12月 海南广大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6年12月—2009年12月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9年12月至今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瑜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孟祥科 男 1962 年9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2年05月—2004年12月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5年1月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孟祥科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英杰 男 1962 年12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高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2年12月—2005年06月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5年06月—2009年08月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2009年08月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宋英杰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兆祥 男 1964年4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4年03月-2006年02月 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助理
2006年03月-2010年08月 戈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马兆祥先生现就职于戈德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科 男 1971年7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经济学博士
主要工作经历:
2002年-2006年 金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2006年-至今 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科先生现就职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宁维武 男 1966年1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法学硕士
主要工作经历:
2004年10月—2007年06月 北京市融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7年06月至今 北京市衡琪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副主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维武先生现就职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田昆如 男 汉族,1966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方向)、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后 、博士生导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1年至今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
2003年至今 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
2004年12月至2010年7月 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
2007年至今 河北威远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年至今 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年08月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至今 《现代会计》杂志副主编
田昆如先生现就职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 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二名,李斌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刘洪林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马兆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方的推荐,王志华、李斌、赵欣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2010 年8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赵欣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监事与2010 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5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华 男 1959 年8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博士学位 教授。
主要工作经历:
2000年07月-2005年01月 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01月-2005年12月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2005年12月-2010年08月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王志华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斌 男 1971年10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大学文化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5年10月-2006年12月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6年12月-2009年06月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009年06月 至今 山东鲁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部总会计师、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斌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欣福 男 1967年5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政工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05年5月-2006年3月 鲁能置业集团南昌项目公司综合部副经理
2006年3月-2007年7月 北京华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
2007年7月-2008年12月 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
2008年12月至今 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
赵欣福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9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冯科先生、宁维武先生、田昆如先生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 月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 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0-030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审议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己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8月5日公告。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
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③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四、其它事项 |
1、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所有提案具体内容。 |
五、授权委托书 |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符号为“√”,请在相应括号内填写。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5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冯科,作为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冯科(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冯科(签署)
日 期: 2010年8月3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宁维武,作为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宁维武(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宁维武(签署)
日 期: 2010年8月3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田昆如,作为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田昆如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田昆如(签署)
日 期: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