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渤海证券为旗下中银中国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货币基金(基金代码:163802)、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4)、中银策略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5)、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基金代码:163806)、中银优选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代码:163808)和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9)的代销机构。自2010年8月9日起,渤海证券在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等基金销售业务。
根据此前公告,自2010年8月4日起,渤海证券已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价值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10)。该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8月19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ewww.com.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在海通证券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
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投资者,方便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投资旗下开放式基金,经与海通证券协商一致,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8月9日(法定基金交易日)起,在海通证券柜台系统开通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实行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仅限场外前端)。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中银货币基金(代码:163802)
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中银收益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中银策略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基金代码:163806)
中银优选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代码:163808)
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9)
二、优惠内容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中银中国基金(基金代码:163801)此前业已在海通证券开通定投申购业务,自8月9日起,亦适用上述优惠;
2、中银货币基金与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原申购费率为零,故不参加上述优惠活动;
3、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并遵照海通证券业务规则;
4、本公司以后新发基金的定投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公司网址:www.bocim.com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交通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