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理财一周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动向
  • A4:市场·观察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巨化前“掌门”涉嫌受贿被诉
    中化集团有意“再续前缘”
  • 世界杯提升广告收入 新浪暂不进军网络游戏
  • 南宁糖业与QFII和解议案获股东会通过
  • 尤洛卡:夹缝市场称王
  • 信邦制药上半年净利增33%
  • 大众交通世博出租调度平台
    3个月电调100万次
  • 创业板4公司今起招股
  • 接连斩获近35亿大单 东方园林资金流遇考验
  • 净利微增回击投行看空
    长实看好内地房产市场
  • 经营持续稳定 云维股份全年业绩值得期待
  • 公司简讯
  •  
    2010年8月6日   按日期查找
    9版:公司前沿 上一版  下一版
     
     
     
       | 9版:公司前沿
    巨化前“掌门”涉嫌受贿被诉
    中化集团有意“再续前缘”
    世界杯提升广告收入 新浪暂不进军网络游戏
    南宁糖业与QFII和解议案获股东会通过
    尤洛卡:夹缝市场称王
    信邦制药上半年净利增33%
    大众交通世博出租调度平台
    3个月电调100万次
    创业板4公司今起招股
    接连斩获近35亿大单 东方园林资金流遇考验
    净利微增回击投行看空
    长实看好内地房产市场
    经营持续稳定 云维股份全年业绩值得期待
    公司简讯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南宁糖业与QFII和解议案获股东会通过
    201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冯飞勇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冯飞勇 ○编辑 祝建华

      

      南宁糖业昨天召开的股东会全票通过了公司与马丁居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丁居里公司及马丁居里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马丁公司”)庭外和解的议案。双方是于今年7月12日达成庭外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的,从而结束了僵持近两年的股票交易纠纷。

      《和解协议》主要内容是马丁公司一次性向南宁糖业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的等值美元作为和解款项。这笔款项将在南宁中院出具的调解书生效后,由马丁公司支付至南宁中院账户,待南宁中院解除与本案相关的财产保全措施再将和解款转付至南宁糖业指定的银行账户。南宁糖业表示,如上述调解协议得到切实履行,和解款项4000万元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会计报表,影响公司的本年度净利润约2500万元。

      有意思的是,《和解协议》的签署并不代表马丁公司承认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也不代表南宁糖业承认马丁公司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

      因马丁公司在合计持有超过5%的南宁糖业股票后六个月内又抛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南宁糖业因此于2008年6月4日委托律师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QFII机构在中国遭遇的第一案。南宁中院自2008年6月10日起采取了系列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告马丁居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96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原告南宁糖业用于保全担保的银行存款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