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研分离成管理层重要监管目标
今后拥有证券咨询牌照的人不得从事投资顾问工作,而拥有投资顾问牌照的人不得在公开媒体发表研究报告,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监管,也更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记者 钱晓涵 ○编辑 朱绍勇
投资顾问还是分析师,这是一个问题。近日,证监会最新颁布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其中的一项条款颇为引人瞩目,即“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这就意味着,一旦成为投资顾问,则必须放弃另一张“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获得注册分析师资格、实际从事“投资顾问”工作的从业人员,或是有意转型成为投资顾问的从业人员并不在少数,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上述拥有“双重身份”的人将不得不作出抉择。
“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在我看来,前者的研究对象是价格,而后者则是研究价值。” 湘财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证券分析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分析师的任务是研究公司的基本面,预测其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但并不决策股票的买卖时机;而投资顾问的工作则是在阅读分析师撰写的研究报告后,综合各方面因素,为投资者制定一整套投资计划。“分析师荐股可以不择时,但投资顾问必须为客户择时。”
目前,不少券商针对部分资金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客户,已经安排了投资顾问进行服务。记者在某券商上海营业部获悉,资金量达到30万,即可获得投资顾问的服务,投资顾问会帮助投资者收集信息,推荐股票,并明确买点和卖点。投资顾问服务并非一对一,而是一对多服务,且客户必须为此支付千分之二的高佣金率(通道佣金仅万分之六);投资顾问的绩效考核则来自于客户满意度、服务客户所创造的交易佣金、客户资产盈亏情况等等。
据了解,部分券商将投资顾问设为四个级别:投资顾问助理、投资顾问、高级投资顾问和首席投资顾问。不同级别的投资顾问,所服务的客户数量也不同,当然薪酬情况也有明显差距。“好的投资顾问往往受到更多投资者的青睐,签约的人数明显偏多。”国金证券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谭向阳对记者表示。
业内对于《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出台并不感到意外。早在一年前,监管部门就曾召集多家券商对此问题征求意见。之所以要在暂行规定中写入“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这一条款,目的正是为了防范股市“黑嘴”和“老鼠仓”。
“有些人一边以投资顾问的身份指导客户买卖股票,一边又在公开媒体上以注册分析师的名义发表股评,推销自己客户手中的股票,试图从中牟利,这实际上是很不规范的做法。”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新规定的主旨是“荐股不买股、买股不荐股”。“今后拥有证券咨询牌照的人不得从事投资顾问工作,而拥有投资顾问牌照的人不得在公开媒体发表研究报告,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监管,也更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事实上,“投研分离”已经成为监管部门治理证券行业的主要思路。正当《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在业内征求意见的同时,《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也在业内征求意见。《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证券公司负责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负责自营、资产管理等存在利益冲突的证券业务。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自营、资产管理等存在利益冲突的证券业务。”今后,券商一位副总同时分管研究所、资管部门或者自营部门的做法将视作违规,这也宣告了券商“投研一体化”做法的终结。
显而易见的是,个人“投研分离”要比券商公司内部“投研分离”简单得多。“有些已经成为注册分析师的员工可能更愿意做投资顾问,公司也会尊重他们的意见。”国金证券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谭向阳对记者表示,对于已经拥有投资咨询资格,但更愿意从事投资顾问的员工,公司会在尊重个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