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21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07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彭小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彭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关联董事彭小军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小军先生为公司新一任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关联董事彭小军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孙玉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市场战略与规划;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李超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技术战略规划和项目管理;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罗力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行业市场拓展和市场管理工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毕玉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对于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彭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孙玉文先生、李超勇先生、罗力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毕玉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陈述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孙玉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何金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孙玉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一职,代行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孙玉文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8层
电 话:010-82327709
传 真:010-82335950
邮 箱:sunyw@surekam.com
公司董事会对何金生先生在任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彭小军、范玉顺、张一驰,其中公司董事长彭小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2、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范玉顺、支晓强、彭小军,任命范玉顺先生为主任委员;
3、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张一驰、范玉顺、陈钢,任命张一驰先生为主任委员;
4、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支晓强、范玉顺、王建庆,任命支晓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三年。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2010年下半年发展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计划使用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此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也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需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范玉顺、张一弛、支晓强同意本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事项,并在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做出如下决议: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发表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单独发布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3),同时发布了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意见全文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全文,具体陈述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
附件: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彭小军先生:男,1964年4月出生,198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学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训练部少校讲师;1994年11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联想集团公司系统集成部和集团总裁办公室;1996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2002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督;2007年6月至今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止到2010 年3 月31 日,彭小军先生持有公司2.48%的股份,彭小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玉文先生:男, 1971年5月出生,硕士。2000年作为创业者之一创立北京安联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及新业务拓展工作;2001年底任深圳普纳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玉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李超勇先生:男, 1973年8月出生,硕士。1996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系统网络部经理;2001年3月至2001年10月,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网络集成事业部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2007年5月29日起至2010年5月28日,兼任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截止到2010 年3 月31 日,李超勇先生持有公司2.16%的股份,李超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罗力承先生:男,1964年8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0年8月就职于联想集团,先后在评测中心、联想子公司等多部门任职;2000年任联想系统集成公司第四事业部总经理;2001至2002年,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硬件本部副总经理兼系统集成事业二部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室助理总经理兼集成本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5年任ITS服务集团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7年5月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力承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毕玉农先生:男,财务总监,1963年2月出生,大专。1986年8月至1998年8月,就职航空部北京曙光电机厂,任生产准备室主任、财务处处长;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就职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证券审计部副经理;2000年10月至2002年1月,就职中振会计咨询公司任咨询审计部经理;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就职北京泽瑞税务师事务所任税务咨询部副经理;2003年3月至今,就职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毕玉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22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上午11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07B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振山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23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 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21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2010年下半年发展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计划使用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此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也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需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压力,实施后联信永益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109.35万元,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联信永益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华龙证券同意联信永益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