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0-00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3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淦荣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0-00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30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分别是沈百方、沈永泉、钱利雄、董国华、钱银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百方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0-00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7号”文核准,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7,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17,65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782,34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第1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求38,576.00万元后,超额募集资金321,022,347.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10,000.00万元及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归还银行借款明细:
借款人 | 借款单位 | 金额(万元) | 年利率 | 借款期限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杭州分行 | 3,000.00 | 5.31% | 1年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杭州分行 | 5,000.00 | 5.35% | 6个月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 湖州支行 | 2,000.00 | 5.31% | 1年 |
合计 | 10,000.00 |
二、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本次资金使用不超过六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承诺:本次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三、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发表意见如下:对金洲管道使用10,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