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0-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为: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纪昌全、毛杰、邵世伟和董事许拉弟、蒋毅5名同志组成,并由独立董事纪昌全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邵世伟、韩慧芳、毛杰和董事赵勤、谢永康5名同志组成,并由独立董事邵世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慧芳、邵世伟、毛杰和董事廖政权、魏晓天5名同志组成,并由独立董事韩慧芳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廖政权、魏晓天、谢永康、赵勤和孙志远5名同志组成,并由董事长廖政权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基建、技改项目资金投入,同时缓解公司正常的资金支付和周转压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信用额度与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且一年内新增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增持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堡公司)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3097万元。目前的股东结构如下: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2782万元,占89.83%,峨边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165万元,占5.33%,黄素清(自然人)投资150万元,占4.84%。
日前,自然人股东黄素清致函本公司拟以2009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336元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大堡公司150万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350.40万元。
大堡公司主要经营水力发电,装机容量为2×8000KW,地处本公司主力电源汇集、输送的枢纽点,在本公司生产经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本公司收购增持完成后,持有大堡公司的股份比例为94.67%,更有利于本公司对大堡公司的管理。
为此,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相关程序收购自然人股东黄素清持有的大堡公司150万股股权。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