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3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8月4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共十四人,经投票,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参与深圳市政策性住房代建承包项目的决议》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政府先后在龙华扩展区、光明新区等地区推出保障性住房招标项目,此类项目由政府出资,由房地产企业为主体进行建设,并获取相应的代建管理费用。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代建方式参与深圳市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工作,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代建项目投标及建设等事宜。
公司目前尚没有已获取的政策性住房代建承包项目。
3、 《关于参与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前期工作的决议》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更新项目由房地产企业自行征集业主更新改造意愿、在取得法定份额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申报立项,并由改造实施主体与小区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办理规划手续,最终与政府签署土地使用权合同获取土地开发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工作等事宜。
公司将在正式获取项目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4、 《关于聘请韦传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黄俊灿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聘请韦传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韦传军,男,1968 年10 月生。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3年加入本公司,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曾任职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万科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等。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