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09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编号:临2010-02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二○一○年八月十日在南京市高淳县召开。林复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范卿午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颜延董事代为投票,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2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提名洪正贵先生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对关联方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1亿人民币授信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晏仲华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
2010年,本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考虑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盐业贸易经常存在临时性资金的需求,在与其它借款人同等条件下,提供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利率基准,由江苏省盐业集团苏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还款来源为盐业产品销售收入。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80000万元,隶属省国资委监管,主要从事食盐、井矿制盐和盐化工等生产经营。200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1.18亿元,负债总额11.90亿元,资产负债率38.17%,销售收入5.07亿元,净利润1.96亿元。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三项、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行长工作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 姓 名 | 洪正贵 |
| 性 别 | 男 |
| 出 生 年 月 | 1955年12月 |
| 政 治 面 貌 | 中共党员 |
| 学 历 | 本科 |
| 职 称 | 高级经济师 |
| 1989.12-2004.11 南京军区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助理员、处长、浙江财经学院兼职教授、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4.12至今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
股票代码:601009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编号:临2010-02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唐富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富春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唐富春董事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601009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编号:临2010-02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对关联方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1亿元人民币授信的议案》,同意向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基本授信1亿元,由江苏省盐业集团苏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晏仲华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贷款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内容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额低于本公司上年末资本净额的1%,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低于公司资本净额5%,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201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0年8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住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食盐专营、井矿制盐和盐化工等生产经营。截止2010年6月30日,持有公司0.59%股权,其总经理晏仲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系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贷款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白世春先生、谢满林先生、裴平先生、颜延先生、范卿午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江苏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南京银行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由于重大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公允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纪要;
2、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