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8月10日下午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0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各项规定,具备A股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411,040股为基数,按不超过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可配售股份共计不超过62,223,312股。若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可配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配售比例及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其可配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3)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以下四个项目:
(1)公司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本项目拟投资7,91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0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91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亿粒激光雕刻钮扣的生产能力。
(2)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本项目拟投资9,451.3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071.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8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9,700万条各类高档拉链的生产能力。
(3)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本项目拟投资9,8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为8,5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273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1亿粒高品质钮扣的生产能力。
(4)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档拉链扩建项目。本项目拟投资8,8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为7,4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75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8,500万条各类高档拉链的生产能力。
上述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6,052.30万元。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配股方案须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A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配股工作,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募集资金规模、对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根据市场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金额作适当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归还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4、签署本次配股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6、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和新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二至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1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4名激励对象于2010年7月8日完成了274.794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登记手续,增加公司股本274.794万股,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由20,466.31万元变更为20,741.104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根据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如下:
| 项 目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 第五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66.31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41.104万元。 |
| 第十四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20,466.3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0,466.31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20,741.10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0,741.104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2010年8月1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知全文于2010年8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7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8月10日下午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26日—2010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15:00至2010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4、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内容需逐项表决;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3)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4)配售对象
(5)募集资金用途
(6)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7)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8)承销方式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A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二《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0年8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伟星股份公司董秘办 邮编:317025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号码:0576-85126598
联 系 人:谢瑾琨 项婷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代码:362003;投票简称:伟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0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2.01 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 价格 |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 2.00 |
| (1) 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2.01 | |
| (2)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2 | |
| (3) 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 2.03 | |
| (4) 配售对象 | 2.04 | |
| (5) 募集资金用途 | 2.05 | |
| (6) 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06 | |
| (7) 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 2.07 | |
| (8) 承销方式 | 2.08 | |
| (9)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2.09 | |
| 3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3.00 |
| 4 | 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A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5.00 |
注:
A.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15:00至2010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 系 人:谢瑾琨、项婷婷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2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 |||
| (1) 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
| (2)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3) 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4) 配售对象 | ||||
| (5) 募集资金用途 | ||||
| (6) 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 (7) 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 ||||
| (8) 承销方式 | ||||
| (9)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 4 | 《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 |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A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