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5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0年8月12日下午1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供气合同》的议案;
氨气是LED外延片、芯片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公司产能扩张,氨气需求量也随之大幅增加。基于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是本公司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及其在技术、设备、产品性能上的诸多优势,公司董事会决定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安”)将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LED建设项目厂区的土地约45亩(以实际勘测为准)无偿租赁给AP,由 AP 在安徽三安厂区建设氨气生产线,并同意与AP签署《供气合同》。
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安徽三安决定将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LED建设项目厂区的土地约45亩无偿租赁给AP,租赁期间为16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续展的,租赁事宜另行约定。AP将安徽三安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三条生产设施,每条生产设施的生产能力为符合规格的产品2,000吨/年,供应点位于安徽三安制氮储罐设施外1米处。第一条生产设施确保于2011年7月30日之前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合法运营证照,正式开始供气;第二条生产设施确保于2011年11月30日之前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合法运营证照,正式开始供气;第三条生产设施在第一条生产设施正式投入使用后,由安徽三安依据其生产规模需要与AP协商,确定建设该等生产设施的开工和建设周期, AP确保在双方确定后的12个月内完成。AP在安徽三安现场建立厂房尚不具备供气条件的情况下,AP将采取ISO槽车供应,并将长期提供优惠的氨气价格,以满足安徽三安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参控股公司的生产需求。
该合同对方为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的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37,126.8518万美元,主要从事国家鼓励和允许的工业气体,化工,能源和环境工业(包括相关的电子设备和服务)等方面项目的投资和发展。其控股股东为美国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CARLOS ALBERTO LOPES ALMEIDA,是首批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跨国气体公司之一,在全球为工业制造、能源、科技和医疗护理等领域的客户提供独特的产品和生产方案,其中包括工业气体产品、特种和工艺气体、功能材料和相关设备及服务,公司目前拥有18,900多名员工,业务遍及全球40多个国家,2009年的销售额达83多亿美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1、氨气是LED外延片、芯片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之一,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氨气的采购供应;
2、该合同的履行,将大幅度降低公司氨气采购成本及产品生产成本,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供气合同一切后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5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的通知,三安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3,080,000股股票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三安集团共持有本公司108,594,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其中质押股份合计54,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