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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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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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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0-0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在上海虹杨宾馆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委托出席2人(其中:独立董事贾成炳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馥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4名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认可。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改善公司技术创新环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876万元,建筑规模合计39890平方米。其中:研发楼共建15层,建筑面积26690平方米,投资估算15976万元;会议中心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投资估算7900万元。研发中心拟建于沛县新城区,南临萧何路,西临汉源大道,占地11.04公顷,合计165.6亩。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提高效益和效率,同意公司与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朔煤业)签订《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太堡井工矿生产承包运营协议》。该协议的结算价格基础如下:开采煤炭的合同单价按照公司吨煤成本为基础,采取原煤吨煤生产人工费单价承包方式,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价格为标准;零星工程价格,根据国家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政策计取。2010年,本公司预计可从该承包事项中取得劳务服务收入12000万元。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4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平朔煤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0-0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在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 8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梁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公司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上半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运作规范,成绩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