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0-01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在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2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叶有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全文以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江苏恒顺苏中调味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恒顺苏中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中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中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工农路270号,注册资本为736万元,经营范围为食醋、酱油、酱、酱腌菜、黄酒加工销售。因公司调味品产业布局的调整,苏中公司至2008年末已逐步停产。为盘活资产、加速收回投资以支持恒顺工业园区的建设,公司拟按920万元转让苏中公司100%股权。经审计苏亚恒审[2010]187号,截止 2010年6月30日,苏中公司总资产4,260,809.23元,负债为283,790.56元,所有者权益为3,977,018.67元。经苏亚镇评报[2010]12号,截止2010年6月30日,苏中公司总资产为670.9万元,负债为28.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42.52万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减少管理层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进行内部资产重组,对其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注销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前述内部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2、截止2010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原恒丰公司办公楼二楼)。
3、登记时间:2010年9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5226003 联系传真:0511-85230209
邮编:212028
联系人: 魏陈云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1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0-01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5日发出,2010年8月13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仁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江苏恒顺苏中调味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0-01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10 年8月13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味食品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调味食品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合并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合并方: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现注册资本为18008.5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有伟;法定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广园路66号;经营范围:生产研发调味品、酱菜、果蔬饮料,销售自产产品。截止2010年6月30日,调味食品公司资产总额53,267.63万元,净资产为12,440.01万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销售收入18,343.62万元,报表累计净利润1766.32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本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调味食品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经营,调味食品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被注销。
2、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合并完成后,调味食品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入本公司;调味食品公司的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和责任由本公司承继。
4、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员工将由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作为其现有员工雇主的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合并的完成之日起由合并方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调味食品公司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