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扩园拟同步引入“做市商” 或年内成行
2010-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尚正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尚正 ○编辑 刘玉凤
场外市场的建设路径愈发清晰。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新三板扩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启动拟同时引入做市商交易制度,这有望在年内成行,首批试点做市商将优先考虑已有代办系统主办资格且至少推荐一家公司挂牌的证券公司。
按照目前初定的场外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实施方案,我国以新三板为基础的场外市场将引入传统做市商模式,即由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同时,拟规定新挂牌公司须经至少2家做市商(一主一辅)做市才能挂牌,已有挂牌公司则有自主选择权,可暂时保留协议交易方式,逐步向做市商模式过渡。做市商做市过程中,须遵守设定的持股上、下限。
据了解,做市商业务指引等部分实施细则目前已有初稿,正在修改当中。消息人士透露,监管部门考虑对券商做市实行资格管理,符合条件的券商可自愿申请做市商资格,而首批试点做市商拟以“有代办系统主办资格且至少已推荐一家公司挂牌”为基本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前述实施方案的安排,个人投资者将重新被允许进入新三板市场,代办系统原有最低交易单位为三万股一手的规定拟取消,做市商可将挂牌公司的最小报价单位拆分为一手1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