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0-01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0年8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报告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0-01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8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0-01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59 号)的要求,现将公司截至 2010 年 6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02,055,42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10号验资报告。
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402,055,420.00元中,拟用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若干建设项目的资金为2,016,260,000.00元(“专项募集资金”),超额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为1,385,795,420.00元。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安排,并经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募资金1,385,795,420元已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0年上半年,公司共使用专项募集资金669,780,000.00元。截止2010 年 6 月 30日专项募集资金余额为1,348,425,794.04元(含专项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额1,945,794.0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修订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2、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0年3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签订了《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两个专户仅用于公司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止 2010年6 月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 2010年6 月30 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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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上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三、本年度专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垫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偿还先行垫付的有关项目款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归还为募投项目预先垫资的议案》。
截止2009 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1,9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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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0]第2-0191号)。公司已全部完成专项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并于201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