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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在银河证券开通定投业务
    并实行定投申购及网上交易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答谢投资者,方便投资者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经与银河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8月19日(法定基金交易日)起,在银河证券开通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实行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仅限场外前端),同时开展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中银中国混合基金(代码:163801)

      中银货币基金(代码:163802)

      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中银收益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中银策略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基金代码:163806)

      中银优选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代码:163808)

      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9)

      二、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银河证券代理销售的我司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办理我司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投资者通过柜台方式办理我司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中银中国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货币基金(代码:163802)、

      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4)此前业已在银河证券开通定投申购业务,自8月19日起,亦适用上述优惠。

      2、本公司旗下中银中国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4)、中银策略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5)此前业已在银河证券开通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自8月19日起,亦适用上述优惠。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

      5、中银货币基金与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原申购费率为零,故不参加上述优惠活动。

      6、本优惠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公司网址:www.bocim.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热线:68016655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国银河证券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在信达证券开通定投业务

      并对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基金

      实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投资者,方便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投资旗下开放式基金,经与信达证券协商一致,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8月20日(法定基金交易日)起,在信达证券开通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同时对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基金实行费率优惠(含基金定投网上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中银中国混合基金(代码:163801)

      中银货币基金(代码:163802)

      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中银收益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中银策略股票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基金代码:163806)

      中银优选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代码:163808)

      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基金代码:163809)

      二、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

      3、中银货币基金与中银增利债券基金原申购费率为零,故不参加上述优惠活动。

      4、本优惠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公司网址:www.bocim.com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公司网站:http://www.cindasc.com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信达证券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