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提示性公告
2010-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026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通知,恒天集团作为无偿划转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0.53%股份的申请人,于2010年1月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有关文件,2010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通知恒天集团进一步补充说明有关情况,并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详见本公司临2010-024号公告)。
2010年8月18日,恒天集团按照通知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以及更新后的《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