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0-01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总裁与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二、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相关内容。
三、 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叁亿柒千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期限两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四、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壹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期限两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五、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叁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期限两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六、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贰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期限两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0-01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0 年8月 18日在公司科技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炳池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