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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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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版)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500.0022.07%2,738.0036.56%
    应付票据1,566.0723.04%640.278.55%
    应付帐款3,064.7845.09%3,075.1441.06%
    应付股利-0.00%15.900.21%
    其他应付款58.730.86%119.341.59%
    流动负债合计6,797.17100.00%7,489.11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6,797.17100.00%7,489.11100.00%
    项目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票据1,625.2017.96%2,805.6336.29%
    应付帐款3,254.3335.96%1,716.9222.21%
    应付股利1,112.4712.29%2,122.0627.45%
    其他应付款2,220.6924.54%160.002.07%
    流动负债合计9,049.07100.00%7,730.48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9,049.07100.00%7,730.48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均为流动负债,这是与公司资产结构及经营特点密切相关的,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原因:1)近年来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的商业信用也不断提高,供应商开始逐步接受公司的商业信用来替代直接收取现金货款,公司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资金占用;2)公司的资产构成中以变现性较强的流动资产为主,需要成本较低的流动负债来支撑,达到资产负债的匹配。近几年,公司通过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渠道融资,一方面为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供应商付款进度及公司自身资金安全的控制,在资金的高效利用及风险控制上取得较大成效。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34.892,284.921,705.575,490.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082.59-5,915.19-2,058.22-1,252.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365.981,736.371,509.05-224.0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34-11.08-37.79-53.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27.03-1,904.991,118.623,960.88

    (1)经营性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466.2414,468.5916,303.8116,993.44
    收到的税费返还501.87199.19388.01510.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92211.66137.491,58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97.0214,879.4416,829.3019,085.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945.938,377.8111,725.1010,764.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15.232,489.511,834.591,478.29
    支付的各项税费479.51731.30626.76752.9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1.46995.92937.28599.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62.1312,594.5315,123.7313,594.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4.892,284.921,705.575,490.58

    近三年一期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累计10,015.96万元,而同期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与净利润分别为16,608.24万元及8,907.44万元,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2)投资性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275.03533.1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11.4811.0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7116.51544.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902.595,922.262,150.03471.03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723.52
    取得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601.9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0.00-24.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82.595,922.262,174.731,796.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2.59-5,915.19-2,058.22-1,252.24

    近三年一期,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本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减少关联交易而增加的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投资。

    (3)筹资性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755.202,479.272,302.4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38.002,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93.204,679.272,302.45
    分配股利或利润和补偿利息所支付的现金1,238.001,096.573,170.222,526.4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7.632,660.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0.353,756.833,170.222,526.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5.981,736.371,509.05-224.02

    近三年一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24.02万元、1,509.05万元、1,736.40万元及2,365.98万元。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股东增资款,其中2007年10月、2008年12月及2009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别收到股东现金增资款2,302.45万元、2,479.27万元及2,755.20万元,导致各期现金流入增加。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各期实施的现金分红。

    4、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电热水壶等水加热生活电器开始步入高速发展期,市场需求未来的整体增长将为公司带来具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公司将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精湛的生产工艺、严密的质量控制等竞争优势进一步稳固行业地位,实现快速成长,在保持传统市场份额的同时,大力开拓新的市场区域。

    未来几年中公司将凭借无专利纠纷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极具竞争力的价格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实现销售规模的突破性增长,并实现客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成为公司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保持向好趋势的有力支撑。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规模优势的进一步显现,预计未来几年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将持续改善,本公司的竞争力与市场地位也将不断得到提升。

    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对新产品研发、试制的持续大力投入,目前如极速开水机等部分新产品已经开始形成量产并投放市场。由于一般新产品均具有定价高、利润高的特点,可望在较大程度上推动本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对公司保持自身盈利能力作出贡献。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本着同股同权原则,按每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具体由董事会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分配方案。

    2、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爱浦尔电器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爱浦尔电器的《公司章程》规定:

    “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2)爱普尔温控器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爱普尔温控器的《公司章程》规定:

    “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3、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年份股利分配情况
    2007年度根据2008年10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2007年净利润进行分配,向股东分配股利共计10,689,828.82元人民币。
    2008年度根据2009年2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2008年净利润进行分配,向股东分配股利共计10,000,0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度根据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提取2009年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人民币(含税),分配股利共计960万元人民币。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2009年11月2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若本公司股票上市发行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5、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一般政策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

    此外,根据《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实施)》的规定: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1、宁波爱浦尔电器有限公司

    爱浦尔电器成立于2004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3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宁恩,住所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兴宋路188号。经营范围为电热电器、电机及配件的制造、加工。

    爱浦尔电器成立时系香港爱普尔全资控股的独资经营(港资)企业,2007年10月,圣莱达有限受让了其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浦尔电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圣莱达有限持有75%的股权,香港爱普尔持有25%的股权。

    2009年12月,发行人与境外自然人CHEUNG LUI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爱浦尔电器25%的股权转让给CHEUNG LUI。

    报告期内,爱浦尔电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总资产882.46937.70635.391,625.73
    净资产597.19478.71387.83681.95
    项目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营业收入1,075.111,272.251,572.223,712.20
    净利润118.4890.898.87314.56

    注:上述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宁波爱普尔温控器有限公司

    爱普尔温控器成立于2006年9月27日,注册资本2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宁恩,住所为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经营范围为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

    爱普尔温控器成立时系香港爱普尔全资控股的独资经营(港资)企业,2007年10月,圣莱达有限受让了其7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普尔温控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圣莱达有限持有75%的股权,香港爱普尔持有25%的股权。

    2009年12月,发行人与境外自然人CHEUNG LUI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爱普尔温控器25%的股权转让给CHEUNG LUI。

    报告期内,爱普尔温控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总资产2,505.741,785.501,004.07734.20
    净资产876.89666.11506.34289.45
    项目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营业收入3,947.982,934.032,777.603,855.24
    净利润210.78159.78280.48643.05

    注:上述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根据公司2009年11月25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这3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9,540万元;拟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报批

    总投资

    拟投入

    募集资金

    备案(核准)情况
    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8,7258,725甬发改审批【2009】651号
    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7,9837,983
    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2,8322,832
    合 计19,54019,54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合计19,540万元,拟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解决。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来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排列顺序及前述项目投资计划投入资金。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大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需求,则资金余额部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系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其中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防干烧是温控器保障电热水壶安全性的核心功能之一。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先后成功开发了第一代、第二代 第三代防干烧技术,并分别申请了ZL03231327.6号、ZL200520134560.2号、ZL200720107251.5号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温控器产品均使用上述专利进行生产。发行第一代防干烧技术专利将于2013年5月到期,第二代、第三代防干烧技术专利亦将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7年3月到期。

    上述专利到期后,其他竞争对手亦可合法使用上述专利技术生产具备防干烧功能的温控器产品,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核心技术专利到期风险。

    (二)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1%、39.93%、33.66%和35.52%。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2008年新增前十大客户两名,分别为Daedong F&D Co.LTD和SANDWELL CORPATION;2009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六名,分别为广东美的精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新增前十大客户四名,分别为Sanda King Industries Ltd.、Texton Corporation Ilc、A-tavola Commerce Limited和Saturn Holding。

    2007年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Supreme(HK)Enterprises Ltd和ALLPOWER INDUSTRIAL LIMITED,共两名客户;2008年前十大客户中Texton corporation llc、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FAST.CR.A.S.、SANDWELL CORPATION及Daedong F&D Co.LTD,共六名客户的销售额未进入次年的前十名,且销售额均有所下降;2009年前十大客户中的九阳股份有限公司、Arzum Dis Ticaret ve Pazarlama A.S.、宁波亚虎进出口有限公司和Apollo Electronices SP.Z.O.O未进入2010年上半年的前十大客户。此外,公司向前十大客户之一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的销售额分别为1,247.53万元、1,655.56万元、789.12万元,波动较大。

    虽然上述客户一直持续地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且前十大客户销售占比亦有所下降,但报告期内部分重点销售客户销售额的下降将给公司的市场开拓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存在重点销售客户变动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生产的温控器及电热水壶产品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发热盘、铜材、聚丙烯、电源线及金属片等。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发行人的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8,051.53万元、9,059.69万元、8,394.31万元及5,973.32万元,其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80.47%、84.42%、84.76%及79.04%。报告期内,受市场因素影响,铜材、聚丙烯及发热盘等原辅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虽然,发行人可以通过调整产品销售价格、集中采购、加强库存管理等措施应对原辅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若主要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给发行人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四)产品单一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和电热水壶整机,温控器系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报告期内,温控器和电热水壶两大产品系列的生产、销售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温控器和电热水壶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4,088.78万元、15,315.40万元、15,055.91万元及10,272.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1%、99.85%、96.91%及96.15%。

    与电暖水瓶、饮水机、电茶壶等传统水加热生活电器相比,电热水壶具备了安全、快速、便捷等诸多优点,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如若电热水壶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产品单一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及2010年1-6月,本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13%、29.64%、34.22%及28.75%,近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1-6月有所回落,总体而言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维持较高盈利能力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温控器生产领域的特殊行业地位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拓展发展空间奠定了基础;②公司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每年均大力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实施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凭借对市场需求的灵敏度以及持续的新产品开发能力确保了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③公司强大的自主配套能力以及精细化的成本控制有效保证了利润空间。

    虽然公司目前的毛利率仍在相对较高水平,依靠创新产品、创新技术的不断推出、优秀的成本管理、个性化的定制服务等优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规模效应的显现,未来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仍将保持稳定。但市场环境变化、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等因素仍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风险

    温控器是电热水壶的核心部件,其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的质量,因此温控器的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直接决定了电热水壶质量和功能的升级。

    在强调生活质量的现代社会,人们对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热水壶的追求更多体现在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上;同时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追求更贴近生活、更为人性化、智能化的多功能电热水壶产品。

    由于电热水壶属于快速消费品,产品技术升级、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本公司作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的生产企业,如不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则难以提升并维持原有的市场份额。

    (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风险

    发行人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及2010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28.54万元、1,569.30万元、4,130.76万元及4,480.0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3.82%、9.50%、20.15%及22.05%;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40、9.30、5.45及2.48,其中2009年较2008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为: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1-2年、2-3年及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30%、50%及100%。

    发行人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及2010年6月末1年以内(含1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09.77万元、1,358.52万元、3,919.85万元及4,220.45万元,其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93.13%、86.57%、94.89%及94.21%,未予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风险。

    (八)专利许可限制销售区域的风险

    2009年1月15日,OTTER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OTTER公司许可发行人使用的98811836.X及200310119952.7发明专利用于塑胶电热水壶产品,可以实现防渗漏的功能,许可期限为2009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14日。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使用OTTER公司许可专利技术的塑胶电热水壶产品不得出口到英国、德国和法国,否则许可使用费另行计算、收取。

    虽然发行人目前拥有自主的专利技术可以实现这一功能,且应用效果与OTTER公司许可使用的密封圈技术相当,但考虑到传统客户使用习惯以及采购便捷性等因素,发行人部分塑胶电热水壶仍采用OTTER公司许可使用的密封圈技术。

    英国、德国和法国等西欧国家是高档电热水壶的集聚地,而发行人使用OTTER公司专利技术的电热水壶产品以中档产品为主,主要销往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和中东地区。未来,随着发行人的产品升级和市场拓展,如果公司塑胶电热水壶产品销往英、德、法等国,那么OTTER公司许可使用专利有可能对发行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发行人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三个项目,分别为: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合计需要资金19,540万元人民币。项目全部达产后,温控器生产能力从年产1200万台提高到年产2700万台;电热水壶生产能力从年产300万台提高到年产600万台;极速开水机产能将达到年产10万台,这就对发行人的市场开拓、产品品质保障和人才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十)汇率变动风险

    发行人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的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8,414.19万元、9,538.03万元、8,115.88万元及5,933.63万元。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发行人汇兑净损失亦存在相应变动,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1-6月发行人的汇兑损失分别为53.44万元、37.79万元、11.08万元及10.02万元。随着发行人出口产品总量进一步增加,若人民币持续升值,将给发行人带来不利财务影响。

    此外,人民币汇率波动还会带来以下影响:当人民币贬值时,将更加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出口;当人民币升值时,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竞争力下降,影响公司产品对海外市场的销售,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经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保持成本竞争优势和增加新产品开发速度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与客户的价格与收款谈判力度,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提早收款,加快应收帐款的回笼速度,并且收汇后马上结汇,尽量减少汇兑损失;另外,公司将加强对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的分析,及时掌握外汇行情,在必要时,公司也将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运用一系列的金融工具来进行保值避险。

    (十一)本次发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284.71万元、2,368.64万元、2,784.22万元及1,469.8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78%、41.03%、26.08%及10.47%,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公司发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难以保持同比例增长,将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因市场需求不足或渠道开发不顺利等因素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收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一段时间内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难以达到较高水平。

    (十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杨宁恩和杨青父女二人,本次发行前,杨宁恩、杨青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发行前69.69%的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杨宁恩、杨青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降为52.26%,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本公司通过采取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引入经营管理骨干人才成为股东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三)未来管理能力和人才短缺风险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组织结构一直较为扁平,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决策速度和对决策的执行力度均较为良好,目前,公司的管理层均为在行业内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职业经理人,且公司给予了部分核心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有利于稳定现有管理人才队伍;此外,在保持现有管理人员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公司也十分注重储备管理人才的培养。

    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带来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以及相应的组织结构趋于复杂化,公司仍将面临未来因管理人才短缺或核心管理人员离职而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1)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中山安铂尔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采购产品为SLD-105A+101B+103(小)、SLT-101A+102+101B+103(小)型号的温控器,中山安铂尔电器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50万套以上,金额为3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2)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05A+101B+103、SLD-125+121+113(小)、SLD-101A+102+101B+103型号的温控器,宁波科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70万套以上,金额为45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3)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T-101A+102+101B+103、SLD-105A+101B+103型号的温控器,佛山市顺德区雪特朗电器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70万套以上,金额为45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4)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05A+101B+103B、SLD-101A+102+101B+103B型号的温控器,广州市兆利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80万元以上,金额为5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5)200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25+121+113(小)、SLD-105A+101B+103(大)、SLD-118A+121型号的温控器,浙江超然电器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80万套以上,金额为5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6)2009年12月3日,本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美奇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35+121+103B+113(小)、SLT-101A+102+101B+103型号的温控器,佛山市顺德区美奇电器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70万套以上,金额为45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7)2009年12月4日,本公司与余姚市富达电子有限公司签订《温控器长期采购协议》,协议产品为SLD-135+121+113(小)、SLD-101A+102+101B+103、SLD-126+131、SLD-118A+121型号的温控器,余姚市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年采购数量为50万套以上,金额为300万元以上,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

    2、授信合同

    2009年6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编号为江北2009年总协字013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为本公司提供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33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业务的贷款授信,合作期限为2009年6月18日至2010年12月。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1)2009年1月15日,奥特控制有限公司(OTTER CONTROLS LIMITED)与圣莱达有限、宁波圣利达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该合同,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0310119952.7号的名称为“电加热容器的改进”的发明专利和专利号为ZL98811836.X号的名称为“带有将一元件保持在其中的挡圈的电加热容器”的发明专利许可给圣莱达有限和宁波圣利达使用。合同具体内容如下:“通常情形下,许可方在容器零售价的3%-5%基础上收取许可费;不过,考虑到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的良好关系,被许可方应参照上条标准,按以下销售额每年提前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费:①销售0至1,500,000个使用系统的容器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许可费人民币30万元;②销售1,500,001至3,000,000个使用系统的容器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许可费人民币55万元;③销售3,000,001至5,000,000个使用系统的容器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许可费人民币70万元;④销售使用系统的容器数量超过5,000,000个时,每个许可年限支付的许可费数额由各方另行确认”。许可使用的期限为合同签署日至第五个许可年限届满时终止,即2009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14日;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不含排他性规定。

    2009年11月27日,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奥特控制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宁波圣利达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奥特控制有限公司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项下的ZL98811836.X号及ZL200310119952.7号发明专利转让给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接替奥特控制有限公司成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新“许可方”,承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因圣莱达有限已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继续许可本公司和宁波圣利达以普通许可方式在中国使用这两项专利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日期。目前,相关的专利转让和备案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2009年12月15日,STRIX公司与股份公司、宁波圣利达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STRIX公司将其拥有的ZL95194418.5号“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控制器组件”发明专利、ZL00103897.4号“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发明专利和ZL200310124536.6号“液体加热器皿”发明专利许可给股份公司和宁波圣利达使用,许可使用的期限为合同签署日至上述专利有效期终止日,即2009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8日;许可方式为普通实施许可,不含排他性规定;许可使用费已支付完毕。目前,相关的专利许可和备案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4、银行借款合同

    公司目前尚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为:

    (1)2010年3月2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江北2010人借021号),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向发行人提供短期贷款500万元人民币,用于经营活动中的支付需要,借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该借款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5.31%。该笔借款已于2010年3月2日到账。

    (2)2010年6月29日,发行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NBCB2401DK10142),发行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12月23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4.05%。。

    (3)2010年7月29日,发行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NBCB2401LK10002),发行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2010年7月29日至2011年1月26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86%。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关联方的诉讼或仲裁

    1、关于STRIX公司第ZL00103897.4号发明专利“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的诉讼

    2004年10月20日,STRIX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宁波圣利达生产的“SLT-102”型号的热敏控制器的技术构成全面覆盖了STRIX公司拥有的第ZL00103897.4号“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发明专利。

    2005年12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下发(2005)二中民初字第000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STRIX公司是“煮沸水器皿的热敏控制器”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宁波圣利达提出的已有技术抗辩主张不成立,须立即停止制造、销售“SLT-102”型号的热敏控制器并赔偿STRIX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2005年1月11日,宁波圣利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STRIX公司的此项发明专利无效。2005年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7647号审查决定,判决驳回宁波圣利达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维持STRIX公司的此项专利有效。

    2006年2月,宁波圣利达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第7647号决定。北京市一中院于2006年2月9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07年2月16日下发(2006)一中行初字第26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764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同时,宁波圣利达还于2006年4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二中院的第00013号原审判决。北京市高院于2006年4月10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06年7月20日下发(2006)高民终字第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波圣利达关于其被控侵权产品不构成侵权的抗辩成立,撤销北京市二中院(2005)二中民初字第00013号民事判决,驳回英国STRIX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STRIX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民终字第57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6日对此案进行调卷审查,并于2008年3月19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听证。200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07)民三监字第51-1号《通知书》,驳回STRIX公司的再审申请。

    2、关于STRIX公司第ZL95194418.5号发明专利“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过热保护控制器组件”的诉讼

    2004年10月29日,STRIX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宁波圣利达生产的型号为SLT-101A、SLT-102的整体的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过热保护控制器组件的技术构成全面覆盖了STRIX公司拥有的第95194418.5号“用于煮沸水器皿的整体无线电气连接器和热敏过热保护控制器组件”发明专利。

    北京市一中院于2004年11月23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05年12月20日作出(2004)一中民初字第11959号判决:宁波圣利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STRIX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0,516.00元。随后,宁波圣利达因不服北京市一中院的此项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STRI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06年4月25日,北京市高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06年12月20日下发(2006)高民终字第61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宁波圣利达的上诉,维持原判。

    自此之后,宁波圣利达于2007年6月20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STRIX公司的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宁波圣利达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请求判令STRIX公司及思瑞克斯(广州)电器有限公司:(1)立即停止损害宁波圣利达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的行为;(2)共同赔偿因侵权给宁波圣利达造成的经济损失、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及承担宁波圣利达为维权支出的各项费用50,378.35元,共计人民币5,050,378.35元;(3)在《宁波日报》、《国际商报》上刊登道歉广告,消除影响;(4)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同时,宁波圣利达因不服北京市高院的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8年4月9日,最高院下发(2007)民三监字第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最高院提审,提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鉴于ZL00103897.4号专利诉讼案的再审请求被最高院驳回的事实,STRIX公司主动提出和解,并于2008年11月达成《调解协议》;2008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上述《调解协议》,出具(2008)民提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依据该调解协议和调解书,STRIX公司许可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使用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许可备案手续,许可期间直至前述专利失效为止,双方终结关于此专利的侵权及专利无效纠纷。STRIX公司同时承诺,在任何地域内,都不会依据ZL95194418.5号专利及其分案ZL00103897.4号和ZL200310124536.6号专利以及其它同族专利,针对宁波圣利达包括圣莱达有限进行投诉或者诉讼。

    2010年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对上述专利许可事宜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人各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
    发行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0574-875229220574-87522997沈明亮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0755-824048510755-82434614李红星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院内010-85262828-605010-85262826鲍卉芳
    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0号海洋大厦12楼021-63525500021-63525566朱依君
    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所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西路889号太平洋企业中心19楼021-52402166021-62252086王小敏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0755-259380000755-25988122--
    收款银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0755-820833330755-8208316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2010年8月23日—2010年8月25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2010年8月27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0年8月30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