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1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8月18日十四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战略委员会由许伟明、梁志敏、许洪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许伟明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提名委员会由程文、周少强、徐琦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程文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梁志敏、周少强、张东娇、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梁志敏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审计委员会由梁志敏、周少强、闻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周少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市场需求,公司业务结构进行了调整,着力为LCM、LED等新兴行业重点客户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电子制程贴身服务,因此,公司拟增加“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业务,并相应增加经营范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进行工商变更并相应的修改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为日常经营做好坚实的流动资金保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募投项目——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定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办公楼的第四层变更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律村工业区大洋二路。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实际内容未发生变化,只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做出调整,该调整实施后,可为电子制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更为标准的环境,并为日后配合研究的试样生产提供了条件。因此,该种调整是必要的。
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对更好的发挥新亚制程研究中心的研发作用有重要帮助,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章程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33层3310A。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股东大会通知所确定的召开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10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深圳市花园格兰云天大酒店2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城市大厦中心公园旁)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1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33.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中的4,067.62万元将用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该项目原选址于公司子公司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办公楼的第四层,面积1400m2。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开发区19号小区。
由于该计划至今已经3年,市场已发生变化,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的研发需求,公司已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律工业区租用了面积为 3890㎡的工业基地,因此公司拟将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惠州市仲恺开发区19号小区变更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律村工业区大洋二路。
2010 年 8 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结合新亚制程技术中心的实际情况、地理位置,独立场所更加有助于电子制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高端制程技术的研究对环境要求十分苛刻,随着厂区生产设备的陆续投入所产生的轻微震动等条件对技术研究与试验有存在影响结果的风险。新厂区的研究与开发面积大幅增加,且在新亚技术中心于新址建成后,可拓宽电子制程技术在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研究范围,对更精准的将研究结果导入到制程技术应用中有重要作用。
新址有能力为研发阶段提供中试服务,为后期生产、推广提供了充足的条件。同时,新址周边有较好的人才基础,对技术中心成立后招揽人才有较大帮助。从而对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精准的技术服务,实现其改善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降低成本的目的起到重要作用。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实际内容未发生变化,只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做出调整,该调整实施后,可为电子制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更为标准的环境,并为日后配合研究的试样生产提供了条件。因此,该种调整是必要的。
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对更好的发挥新亚制程研究中心的研发作用有重要帮助,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变更后的新址更贴近新亚制程核心客户群、更临近新亚制程总部、更利于吸引核心人才,同时新址面积的大幅增加有助于实验场所、测试设备的中长期规划,为制程技术研发提供的充足的发展空间,更保证了研发后的中试服务,从而加速新产品的商业化运作。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对《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进行重大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不违反《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2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8月 6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0 年 8月18日下午四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长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为日常经营做好坚实的流动资金保障。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0-02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花园格兰云天大酒店2楼1号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城市大厦中心公园旁)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 2010 年 9月 1 日(星期三)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 9 月 2 日至 9月 3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联系人:徐冰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