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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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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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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陈炎董事长因出差在外委托施劲松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施劲松
    杨俊洁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郝爱军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郝爱军
    任真独立董事因出差在外委托唐文元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唐文元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陈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凌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实达集团
    股票代码600734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波周凌云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六楼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六楼
    电话0591-837258780591-83709680
    传真0591-837081280591-83708128
    电子信箱wb600734@163.comaileen.yun@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2,010,930,765.471,503,106,106.6433.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92,228,629.44130,634,237.43-2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26230.3716-29.41
     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58,939,848.60-3,231,283.75-1,724.04
    利润总额-50,815,635.2027,046,025.57-28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18,968.444,962,619.47-829.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774,191.08-24,988,987.60-67.17
    基本每股收益(元)-0.10300.0141-83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1188-0.0711-67.09
    稀释每股收益(元)-0.10300.0141-83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503427.6216减少60.13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01,536.15174,666,652.92-83.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7960.4968-83.98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15,290.71
    债务重组损益5,901,749.0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69,377.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9,583.95
    所得税影响额-50,042.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2,813.19
    合计5,555,222.64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4,169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3671,572,54371,572,543质押71,572,500
    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国有法人10.8137,989,78723,561,867质押11,780,000
    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7820,303,56420,303,564质押15,000,000
    中国华润总公司国有法人3.7513,200,00013,200,000
    福州开发区科技园建设发展总公司国有法人2.247,875,0000
    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国有法人1.505,265,3470
    福州闽融科技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84,156,0074,156,007
    福建恒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02,827,7740
    邱林境内自然人0.612,140,6940
    邱守壁境内自然人0.531,852,023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14,427,920人民币普通股14,427,920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建设发展总公司7,875,000人民币普通股7,875,000
    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5,265,347人民币普通股5,265,347
    福建恒通投资有限公司2,827,774人民币普通股2,827,774
    邱林2,140,694人民币普通股2,140,694
    邱守壁1,852,023人民币普通股1,852,023
    陈小杭1,097,000人民币普通股1,097,000
    吕世敏960,000人民币普通股960,000
    福建华闽实业有限公司840,000人民币普通股840,000
    贺弦806,330人民币普通股806,3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计算机行业184,362,682.03150,236,969.8218.5155.0754.84增加0.12个百分点
    贸易91,513,866.1689,485,277.002.2270.8270.57增加0.15个百分点
    物业收入1,787,974.181,652,649.607.5733.15-7.61增加40.79个百分点
    房地产收入3,118,894.002,284,487.7926.75-98.70-98.62减少4.32个百分点
    分产品
    计算机外设产品184,064,085.10150,236,969.8218.3854.8254.84减少0.01个百分点
    软件收入298,596.93 100.00   
    贸易91,513,866.1689,485,277.002.2270.8270.57增加0.15个百分点
    物业管理1,787,974.181,652,649.607.5733.15-7.61增加40.79个百分点
    房地产收入3,118,894.002,284,487.7926.75-98.70-98.62减少4.32个百分点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大陆地区190,784,082.45-48.56
    香港地区91,513,866.1670.82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预售收入尚不具备结转收入的条件,因此房地产业务的营业收入仅为49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8%。而电脑外设业务因加大市场推广力度,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7%。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房地产业务的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98%,因此房地产业务的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约3800万元人民币。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
    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3,000已成立尚未运作未产生收益

    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因房地产业务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在长春投资设立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新公司由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100%控股,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注册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法定代表人王志刚。因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该公司目前尚处初创阶段,正在积极开展区域内可开发土地的前期调研。

    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扭亏
    业绩预告的说明因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预收房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第3季度仍不具备结转收入的条件,因此公司预计公司2010年1-3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仍将亏损。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被收购资产购买日收购价格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自本年初至本期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李彦长春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2010年4月13日5,225.01600
    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的股权2010年6月28日1,24000

    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被出售资产出售日出售价格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出售产生的损益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奥城剩余2174.4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号103、107、109、113室、3号106、109、111、113、114、303-307室) 4,50000是 在评估价值基础上适当溢价

    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担保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2日500连带责任担保2004年6月2日~2005年6月2日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1日500连带责任担保2004年10月11日~2005年10月11日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1月12日500连带责任担保2004年11月12日~2005年11月12日
    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2月18日1,600连带责任担保2002年12月18日~2003年12月18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2,400.2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2,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5,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7,400.2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8.3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2,400.2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2,676.27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5,076.47

    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
    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1,730.00 1,030.00114.98
    四川威德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23  
    北京百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8.58
    成都融创置地有限公司7,266.29 5,163.72 
    北京宇洋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9.90  
    福建新通达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15.070.14 
    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827.616,249.19  
    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55.66593.651,539.78 
    福建实达电子制造有限公司102.572,809.70  
    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9,505.90  
    北京实达软件发展有限公司22.74 32.00124.66
    香港实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65.53  
    上海实达计算机有限公司2.41416.48  
    福建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445.860.56 
    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137.36  
    北京宇洋驰宇科技有限公司 247.42  
    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21.95 
    福建实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3,229.22  
    安孚国际有限公司0.39 0.690
    实达电脑(上海)有限公司4.59 4.59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7,300,000元,余额-2,383,600元。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为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实达")在建设银行芜湖市分行2,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于2005年9月13日到期后未能归还。建设银行芜湖市分行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皖民二初字第0018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和解,截至2010年6月30日,上述借款本息已全部归还,该案件已结案。

    2. 本公司为安徽实达在芜湖市商业银行环城路支行1,95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于2005年8月31日到期未归还。芜湖市商业银行环城路支行在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芜中民二初字第124号《民事调解书》及2009 年4 月27 日徽商银行芜湖环城路支行与本公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截至2010 年6月30 日,我司已清偿全部欠款本息,该案件已结案。

    3. 本公司为安徽实达提供5,8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赊货担保,本期公司继续替安徽实达偿清部分供应商货款的本金及利息并结案。截至2010年6月30日安徽实达尚有66,84,314.98元(不含利息)未清偿,其中涉及诉讼金额420,530.92元(不含利息)。

    4. 本公司为三农集团在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于2003年12月18日到期,尚余1,600万元未归还。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榕民初字第545号《民事判决书》,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诉三农集团、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04年12月16日一审终结,判决本公司对三农集团还款承担连带责任(其中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04年8月19日计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2008年3月12日,三农集团、本公司已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和解协议》,约定:三农集团于2008年4月30日前向债权人偿还20%即320万元,此后应在五年内每年等额偿还借款本金的16%即人民币256万元,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三农集团依约履行还款计划,则债权人同意免除三农集团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发生的以及本协议签署日后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期间发生的全部借款利息的偿还责任。2008年4月17日,三农集团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偿还了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320万元,2009年,三农集团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偿还了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256 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三农集团尚欠本金1,024万元未归还。

    5. 本公司为三农集团在建设银行三明分行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于2005年7月12日到期,尚未归还。建设银行三明分行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三民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借款合同本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已于2006年4月21日一审终结,判决本公司对三农集团尚欠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三民初字第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三农集团、本公司银行存款2,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08年5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三农集团签署《减免利息协议》,约定三农集团履行该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后,同意减免三农集团所欠的全部借款利息(含协议前及协议后所欠全部利息)。该《减免利息协议》涉及的债权包括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三民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借款在内,该《减免利息协议》本公司未签署,延期后的还款期限已超过保证期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三农集团尚欠本金1,825.41万元未归还。

    6. 本公司为三农集团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7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逾期未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向福建省三明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三民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诉三农集团、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06年12月5日一审终结,判决本公司对三农集团尚欠的借款(其中本金700万元人民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8年5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三农集团签署《减免利息协议》,该《减免利息协议》涉及的债权包括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三民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借款在内。该《减免利息协议》本公司未签署,延期后的还款期限已超过保证期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上述700万元本金已偿清。

    7. 本公司为三农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22,635,744.70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于2005年11月12日到期,尚未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三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已于2006年6月15日一审终结,判决本公司对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欠的借款本息(其中本金22,936,744.70元人民币,利息自2006年1月21日起计算逾期贷款利息(该利息自2006年1月21日起至偿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同时期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分段计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8年4月11日,三农集团、本公司已与债权人签订《减免息协议书》(明中银执合同(2008)001号),三农集团按以下期限承担还款责任:2008年4月30日之前,归还本金人民币22,936,744.70元的20%即4,587,348.94元;此后分4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每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等额偿还本金人民币22,936,744.70元的20%即4,587,348.94元。本公司对三农集团的还款责任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8 年4 月17 日,三农集团向中行三明分行偿还了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4,587,348.94元。2009 年,三农集团向中行三明分行偿还了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4,587,348.94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三农集团尚欠本金13,762,046.82元未归还。

    8. 本公司为三农集团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11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于2005年7月28日到期,尚未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三民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已于2006年9月15日一审终结,判决本公司对三农集团尚欠的借款本息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其中本金1,100万元人民币,利息自2006年8月21日起计算逾期贷款利息(该利息自2006年8月21日起至偿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同时期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分段计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8年4月8日,三农集团已与债权人签订《减免利息协议》((明营)农银减息字(2008)年第001号))、《借款人结欠债务清单》及债权人出具的《企业还款计划及利息减免计划》,债权人同意三农集团分九期偿还贷款本金1,100万元,该《减免利息协议》本公司未签署,延期后的还款期限已超过保证期间。2008 年4 月17 日,三农集团向农行三明分行偿还了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220 万元。2009 年,三农集团向农行三明分行偿还了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110 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三农集团尚欠本金770万元未归还。

    9. 北科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因未归还本金1909.62万元及利息1726752.48元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北科公司和相关担保方作为被告。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诉北科公司、本公司、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本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已于2007年9月21日一审终结,判决本公司对北科公司尚欠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7年11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7)穗中法执字第36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中止执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与本公司、北科公司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编号:2008003),依据该协议,本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全部还款义务。在本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清全部欠款本金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对该两笔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和罚息)予以全额免除。2009年2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与本公司、北科公司签署了《债务和解补充协议》;2010年2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与本公司、北科公司签署了《债务和解补充协议(2)》,变更了还款计划。截至2010年6月30日,我司已按协议约定全部归还上述本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也对我司余下利息、罚息、复利予以全部减免,我司取得债务重组利得5,901,749.08元。

    10. 本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的贷款6000万元已逾期,依据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2005年1月10日书具的《民事起诉状》,因借款合同纠纷,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将本公司、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三农集团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本公司、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三农集团偿还贷款本金6,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人民币28.4万元。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89号《民事裁定书》,经审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股权确权诉讼所涉股权系本案质押股权,其审理结果对本案的审理有重大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裁定中止诉讼。截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有贷款本金6,000万元未归还。2007年11月、2009年4月,深圳发展银行与本公司分别签订了《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及《债务清偿框架协议书》补充协议(一);2009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深发展深圳市人民桥支行、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融创置地有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晋富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本公司向深发展人民桥支行申请重组贷款4500万元,用于清偿对深发展宝安支行的贷款债务,在重组贷款出账后3个月内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如本公司能够遵照《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一、本协议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深发展同意按框架协议第四条第3项之约定给予相应的债务减免;如本公司违反约定,则丧失有关债务减免的权利,同时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为上述4500万元重组贷款提供的担保有:1、本公司以其持有的所有有效商标提供质押担保;2、本公司以其拥有的南京梦都大街滨江奥城176-1号、-3号的14宗商铺提供抵押担保;3、晋富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26.32%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4、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融创置地有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0年2月4日该笔重组贷款4,500万元已到位,我司已用于清偿原欠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的4,500万元贷款。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笔重组贷款余额为4,000万元。

    11. 依据华夏银行万柳支行2008年3月17日书具的《民事起诉状》,因借款合同纠纷,华夏银行万柳支行将北科公司、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北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65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143.676626万元(暂计算至2008年2月21日)。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民初字第62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北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偿还借款本金650万元;二、北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百分之六点一三八的利率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偿付650万元借款本金自2005年12月29日至2006年10月29日的利息,并按此项确定的利率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偿付复利;三、北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上述第二项确定的利率加收百分之五十作为罚息利率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偿付650万元借款本金自2006年10月30日至650万元借款本金偿清之日的罚息,并按该罚息利率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偿付复利;四、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对上诉三项所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北科公司追偿。2009年本公司代为偿还本金10万元。2010 年2 月3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640 万元人民币重组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万柳支行申请640 万元人民币重组贷款,期限一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该项重组贷款主要用于归还原由公司担保的子公司北京实达技科发展有限公司在该行的640 万元人民币逾期欠款。2010年6月11日,该笔重组贷款已到位,我司已用于清偿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欠华夏银行万柳支行的640万元贷款,利息、复利、罚息已全部结清。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持有数量(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价值(元)报告期损益(元)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03,904.532,262,0000.11682,203,904.5300长期股权投资 
    合计2,203,904.532,262,000/2,203,904.5300//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审计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31,820,067.00294,446,921.4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47,189,475.15110,963,264.39
    预付款项 135,262,747.0077,651,193.3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9,706,525.1357,901,818.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42,893,839.82800,365,425.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4,955.04
    流动资产合计 1,816,872,654.101,341,373,577.81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3,545,565.3813,458,552.3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1,853,929.1071,577,235.68
    在建工程 351,912.2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55,478.361,777,714.48
    开发支出   
    商誉 37,611,219.9437,611,219.94
    长期待摊费用 10,863,020.0311,718,408.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176,986.3624,710,888.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8,509.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4,058,111.37161,732,528.83
    资产总计 2,010,930,765.471,503,106,106.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8,255,982.0633,7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168,778.00 
    应付账款 310,478,255.10300,991,511.30
    预收款项 701,611,895.99314,822,756.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898,422.183,362,667.08
    应交税费 -32,871,398.5332,198,179.93
    应付利息 12,494,505.5526,070,541.07
    应付股利 240,900.00240,900.00
    其他应付款 65,772,986.2786,681,070.6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5,950,000.00127,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38,000,326.62925,067,626.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0,000,000.00135,95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62,861,774.8264,250,229.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925,708.5636,925,708.5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9,787,483.38237,125,937.75
    负债合计 1,737,787,810.001,162,193,564.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51,558,394.00351,558,394.00
    资本公积 284,007,686.78286,108,565.1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721,638.7158,721,638.7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25,003,477.61-588,784,509.1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2,944,387.5623,030,148.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2,228,629.44130,634,237.43
    少数股东权益 180,914,326.03210,278,304.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3,142,955.47340,912,542.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10,930,765.471,503,106,106.64

    法定代表人:陈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48,111.141,836,672.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55,000.00255,000.00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8,763,252.7729,013,970.66
    其他应收款 215,733,595.45182,000,518.45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45,899,959.36213,106,161.6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4,426,843.64124,335,882.9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9,435,797.9040,397,010.27
    在建工程 351,912.2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76,462.74819,664.7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6,566.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4,991,016.48165,769,124.20
    资产总计 430,890,975.84378,875,285.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4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98,110.01898,110.01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06,319.64101,439.46
    应交税费 -813,814.12-722,073.10
    应付利息 12,494,505.5517,069,668.05
    应付股利 240,900.00240,900.00
    其他应付款 223,182,459.08166,295,573.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2,508,480.16228,883,617.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62,861,774.8264,250,229.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861,774.8264,250,229.19
    负债合计 345,370,254.98293,133,846.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51,558,394.00351,558,394.00
    资本公积 256,628,439.51236,529,487.7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456,481.7618,456,481.7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41,122,594.41-520,802,924.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5,520,720.8685,741,438.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430,890,975.84378,875,285.81

    法定代表人:陈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凌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82,297,948.61424,455,023.03
    其中:营业收入 282,297,948.61424,455,023.0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41,237,797.21427,686,306.78
    其中:营业成本 243,659,384.21316,960,056.9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82,947.9320,929,941.99
    销售费用 38,171,395.2738,987,195.88
    管理费用 50,598,604.9537,251,078.98
    财务费用 2,537,609.0612,430,133.23
    资产减值损失 4,287,855.791,127,899.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8,939,848.60-3,231,283.75
    加:营业外收入 8,902,342.5152,760,271.69
    减:营业外支出 778,129.1122,482,962.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337.5720,131,211.1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815,635.2027,046,025.57
    减:所得税费用 -5,283,017.6311,632,564.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532,617.5715,413,46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218,968.444,962,619.47
    少数股东损益 -9,313,649.1310,450,841.53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0300.014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0300.0141
    七、其他综合收益 -85,761.18-3,201.03
    八、综合收益总额 -45,618,378.7515,410,25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6,304,729.624,959,418.4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313,649.1310,450,841.53

    法定代表人:陈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凌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72,000.002,786,430.75
    减:营业成本  801,782.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0,536.08
    销售费用 18,000.0018,000.00
    管理费用 16,860,488.7013,440,302.44
    财务费用 1,228,159.8610,893,910.40
    资产减值损失 1,677,022.971,681.5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711,671.53-22,739,782.14
    加:营业外收入 105,016.1248,793,840.51
    减:营业外支出 713,014.4021,600,761.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337.5720,098,951.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319,669.814,453,297.1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319,669.814,453,297.15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陈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凌

    (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