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0—012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3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徐菲董事长主持。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增加调试费及其他工程费用合计5935万元的议案》。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园公司”)的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竹园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建成进水,调试工作正在紧张进行,目前调试费用及其他工程费用急需解决,经测算,需调试费用278万元,各类规费200万元,竹园升级改造工程人工及奖金60万元,调试试运行期间电费预估1000万元,不可预计的应急费用80万元,小计1618万元。
另外,竹园升级改造工程还需增加以下费用:根据测算2010年度该项目贷款利息费用约4224万元(测算至2010年12月31日),工程审价费用93万元,小计4317万元。
以上费用合计5935万元。
最终竹园升级改造工程实际总投资金额将根据规定由工程竣工审计确定,污水处理费价格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复的本项目投资额再做相应调整。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时作如下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历次公告。上海市发改委批准的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20,393万元,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临时增加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至已经签署的各类合同总金额131,589万元。如果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超出上海市发改委批准的投资估算,今后未全部获得上海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差额部分存在不能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导致该部分投资没有回报并直接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届时公司将及时向广大投资者进行公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0—013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柏龄先生主持。
⒈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⒉审议通过《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增加调试费及其他工程费用合计5935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0—014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临2010—012公告),现将有关召开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东安路8号)三楼长悦厅
三、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增加调试费及其他工程费用合计5935万元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表(B股最后交易日为8月31日)。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⒈登记时间
2010年9月7日(星期二) (9:00-16:30)
⒉登记地点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⒊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⒋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等自理。
(2)公司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广东发展银行大厦10楼D座)
(3)联系人:仲 辉 高焱
联系电话:(021)63901001
传真:(021)63901007
邮政编码:200023
(4)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一、表决指示
《关于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增加调试费及其他工程费用合计5935万元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