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刘年新、马先彬、邓新泉、王全国、卢国林、吴镝、颜琼、毛裕国、何文祥9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吴镝、颜琼、毛裕国、何文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发表以下意见: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现状制定的,津贴预案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性,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付出了辛勤劳动。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是肯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年新,男,195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室内建筑师、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8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理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副会长、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主席等职。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年新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35.76%股份,通过深圳市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7386%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先彬,男,1965年9月生,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高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室内建筑师。1993~1998年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建筑设计院任主任建筑师,历任本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马先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8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新泉,男,1955年12月生,一级项目经理、高级职业经理人、政工师。连续六年获“全国优秀项目经理”。 1976~1988年在广东省蕉岭市五金机具厂任生产厂长,1988~1991年在广东省蕉岭市自行车厂任副厂长,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邓新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54%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国林,男,1964年5月生,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1984~1990年任江西省修水县审计局主审、企业股股长,1991~1995年任江西省修水县审计事务所所长,1995~1998年任深圳华盛集团财务经理,历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工会主席。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卢国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8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全国,男,1970年9月生,1992~1996年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华旅游服务公司部门经理,1996~2000年任广东省深圳市天力经济文化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
王全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2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文祥,男,1942年11月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今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2002年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功勋奖”和“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突出贡献奖”、2003年获全国总工会“2002~2003年度支持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好领导”称号、2004年获深圳市总工会“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称号。1968~1981年任沈阳410厂人事劳资处科长,1981~1994年任深圳中航企业集团航空铝型材厂办公室主任。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文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毛裕国,男,1946年10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3~1997年任深圳市深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1998~2004任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总审,2005年~2009年任深圳市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10年至今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质量监管部质监员,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毛裕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吴镝,男,1966年10月生,2000~2001年任国浩律师集团律师,2001~2003年任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至今任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颜琼,女,1971年3月生,1993~1999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会计师,1999~2001年任广东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2007年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07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颜琼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审查,唐世华先生、王光明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唐世华先生、王光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二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9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世华,男,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9年至2007年供职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0年6月任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唐世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光明,男,1970年2月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三花不二工机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综合业务部部长,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三花丹佛斯(杭州)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上海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裕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王光明先生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6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0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副主席卢国林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20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徐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玉竹,女,1974年8月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公司总经办秘书、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徐玉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7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9月6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董事
1.1.2、选举马先彬先生为公司董事
1.1.3、选举邓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1.1.4、选举卢国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1.1.5、选举王全国先生为公司董事
1.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何文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选举毛裕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选举吴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4、选举颜琼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2.2、选举王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3、《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李庆平 简金英
联系电话:0755-29999999
传真:0755-82264026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1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9月6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说明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 |||
| 1.1 |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 |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 | |||
| 1.1.1 | 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董事 | 票赞成 | |||
| 1.1.2 | 选举马先彬先生为公司董事 | 票赞成 | |||
| 1.1.3 | 选举邓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 票赞成 | |||
| 1.1.4 | 选举卢国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 票赞成 | |||
| 1.1.5 | 选举王全国先生为公司董事 | 票赞成 | |||
| 1.2 |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 ||||
| 1.2.1 | 选举何文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请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 ||
| 1.2.2 | 选举毛裕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
| 1.2.3 | 选举吴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
| 1.2.4 | 选举颜琼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票赞成 |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 |||
| 2.1 | 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 票赞成 | 请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选举监事的投票 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 ||
| 2.2 | 选举王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 票赞成 | |||
| 3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4 | 《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