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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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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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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人,董事张三云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国、独立董事孙维林先生因出国考察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章卡鹏先生、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四家销售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营销渠道建设,完善市场网络布局,加快市场拓展步伐,公司决定分别在宁波、南昌、南京、太原等地设立四家销售分公司。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2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有效期到期,上海建材根据其实际需要,拟于近期继续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决定继续为上海建材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担保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3月4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章卡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塑料管道制造、加工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上海建材资产总额为7,591.73万元,负债总额为3,289.47万元,净资产为4,302.26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43.02万元,利润总额3,233.57万元,净利润2,749.7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0年6月30日,上海建材资产总额为11,155.30万元,负债总额为5,367.97万元,净资产为5,787.33万元;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890.69万元,利润总额1,683.20万元,净利润1,485.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建材的业务发展,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建材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认为,上海建材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为防范本次相关担保风险,公司为上海建材签订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其签订反担保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上海建材向建设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0年8月1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