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0-15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0年8 月 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 年 8月 19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刊登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期初及2010年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分别为196,239,784.59元、221,640,666.56 元。本次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拟派现金分红总额4,675万元。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吕金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登《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同意聘任朱高建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有关事务。
同意原公司审计部部长戴享珍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审计部部长职位,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骆百能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附件:
朱高建先生简历:
朱高建:198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担任东方证券理财顾问。
骆百能先生简历:
骆百能:男,196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营师,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1988年7月--2006年3月历任中国银行黄冈市城区支行会计员、综合员、会计科副科长、会计科长、中国银行黄冈市黄州支行会计科长、中国银行黄冈市分行会计业务复核,中国银行黄冈市开发区支行会计科长,1997年8月任中国银行黄冈市城区支行副行长,2005年8月任中国银行黄冈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副经理,2006年3月进入本公司任财务部长至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0-1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8月19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部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吕金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吕金朝先生197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先后任武穴市化工建材公司会计、湖北中牧安达药业有限公司会计、湖北吉丰实业有限公司计算机主管、永安有限信息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曾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金朝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
联系电话: 0278-6202727
电子邮箱: tzz@chinataurine.com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0-17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2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0,00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31.00 元。截止2010年2月25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728,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686,651,500.00 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潜江市泽口经济开发区,投资总金额为10000万元。现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雅安”),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实施项目内容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化。
武汉雅安于2007年9月11日在武汉成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2011500000189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产品为牛磺酸泡腾片及口含片,属于食品,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牛磺酸不论是客户群体还是销售渠道均有极大的差异,其业务管理模式与公司现有状况也区别极大,因此由独立的子公司运营有利于项目日后的运营管理、市场开拓。同时武汉市具有明显的地理、人才、政策优势,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对于公司快速建立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快速的引进关键人才,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因此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该项目对应投资安排
此次项目变更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向武汉雅安增资10000万元,全部用于“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投入,增资后武汉雅安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11000万元。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武汉雅安将在当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上述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同时武汉雅安将与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变更“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该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变更“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该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安药业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还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永安药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次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永安药业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国信证券同意永安药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0-1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7日
●会议召开地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 年8月19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0 年9月7日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30时
现场会议地点:潜江市泽口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股权登记日: 2010年8月31日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刊登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8月31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9月6日前与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公司联系地址:潜江市泽口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邮政编码:433132)
联系电话:0728-6202737
传 真:0728-6202797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0-19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0年8 月 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临事,会议于2010 年 8月 1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国森先生主持,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变更“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该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