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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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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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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3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从2010年8月10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0年8月20日上午8: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范周先生、徐燕女士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陈国欣先生、杨牧之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亚非董事长主持,经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通过《关于时代数码港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增加公司总体经济效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时代数码港项目,该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7140平米(约10.7亩),计划建设25层的综合性研发商务办公楼(审批名为时代数码港),设计建筑面积427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总建设期暂定为2年(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2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对外投资公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截至 2010 年8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4,694.07万元提前投入到印刷技术改造项目中。募集资金已于2010 年8月份到账,现拟以募集资金4,694.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

    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35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从2010年8月10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0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范源女士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朱维明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维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通过《关于时代数码港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增加公司总体经济效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时代数码港项目,该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7140平米(约10.7亩),计划建设25层的综合性研发商务办公楼(审批名为时代数码港),设计建筑面积427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总建设期暂定为2年(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2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对外投资公告》)。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截至 2010 年 8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4,694.07万元提前投入到印刷技术改造项目中。募集资金已于2010 年8 月份到账,现拟以募集资金4,694.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的《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刷预先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华普天健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有利于降低新华印刷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新华印刷用募集资金4,694.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36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时代数码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占地约10.7亩,总建筑面积42570平方米;

    ● 投资金额和期限:项目总投资1.5亿元(自有资金),预计2年完工;

    ● 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预计投资收益率:本项目的收入主要是建成后写字楼租赁收入,总投资利润率为8.28%。

    一、对外投资概述

    时代数码港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于2010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建设该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主要是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增加公司总体经济效益。该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7140平米(约10.7亩),计划建设25层的综合性研发商务办公楼(审批名为时代数码港),设计建筑面积427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1-4层为裙楼用于商务、会所等服务性区域,5-25层为综合性研发商务办公。该项目规划已通过合肥市规划局审核(合规高审<2010>068号),并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备案(合高经贸<2010>11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投资本项目,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主体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3.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土地原总规划占地面积41923平方米,2001年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6000平方米,现业已建成1.4万平方米厂房和2万平方米的研发中心。现除代征绿地外实际可使用面积为19504平方米(29.3亩)。本项目位于剩余地块的东北角,具体位置为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约10.7亩。本项目在2007年就完成了前期规划、立项手续工作(相关审批文件附后),后因2008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而未进行报建(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和施工招标工作。

    公司现选定了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的建筑设计方案,并已经合肥市规划委员会通过。项目占地面积7140平方米(约10.7亩)。计划建设25层的综合性研发商务办公楼(审批名为时代数码港),设计建筑面积42750平方米,概算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1-4层为裙楼用于商务、会所等服务性区域,5-25层为综合性研发商务办公。根据合肥市高新区的规划要求,经对原规划调整,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现代数字产业开发制作、高新现代传媒技术研发推广、动漫创意产业制作销售、国际文化贸易交流四大功能性产业平台,为传媒技术研发、动漫创意等服务。

    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运行,公司预先做了大量艰巨的分析和测算工作,并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详实的《关于“时代数码港”项目投资估算报告》,就本项目的投资估算、财务效益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等方面做了全方位的充分阐述、论证和分析,为本项目的实际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投资本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建设本项目将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增加公司总体经济效益。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

    本项目在政策上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风险较小。

    (2)市场竞争风险

    本项目将集研发、生产、办公及服务配套为一体,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现代数字产业开发制作、高新现代传媒技术研发推广、动漫创意产业制作销售、国际文化贸易交流四大功能性产业平台,成为融文化、科技、商务、时尚、娱乐于一体的高端数字化文化产业服务平台,打造现代数字化传媒产品和高新技术孵化器,并逐步发展成为安徽省乃至中部地区最大、全国著名的数字文化产业园,形成安徽省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将成为进驻企业的理想工作场所。

    (3)财务风险

    本项目将采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控制首期工程的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

    (4)经营管理风险

    加强与合肥高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民营科技园、创业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合作,建立健全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以确保时代数码港稳定、健康地发展。

    四、本项目实施总体进度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实际情况,总建设期暂定为2年,计划于2010年9月底启动, 2012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

    五、投资估算主要指标

    根据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时代数码港”项目投资估算报告》中对于本项目投资估算的主要指标进行的初步测算,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118万元,建安工程费13,522万元,其他费用360万元。主要投资估算指标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1前期费用:1118.00
     A、土地购置费:12万元/亩×10.7亩128.40
     B、大配套费及报建560.00
     C、规划、勘探、设计费:35元/平米149.60
     D、招标、监理280.00
    2工程费用:13522.00
     A、土建工程8010.00
     B、电梯、空调、水泵、变压器等基础设备630.00
     C、消防、综合布线、智能系统650.00
     D、配套(绿化、灯饰、道路等)162.00
     E、外装修4070.00
    3水、电增容:100.00
    4管理费用:260.00
    合 计:15000.00

    六、财务效益分析

    根据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时代数码港”项目投资估算报告》中对于本项目财务效益方面的初步分析测算,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切实可行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序号指标名称单 位数 值备 注
    1总投资利润率%8.28 
    2总投资利税率%13.88 
    3借款偿还期 本项目无贷款
    4财务效益指标   
    4.1静态投资回收期15.66 
    4.2动态投资回收期22.45 
    4.3财务内部收益率%8 
    4.4财务净现值(5%)万元7067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时代数码港”项目投资估算报告》

    2.时代出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3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1,813.5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103.67万元。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印刷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1,493.58万元。该募投项目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刷”)增资的方式投入,并由新华印刷负责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截至2010年8月5日,公司已通过增资方式向新华印刷支付本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493.58万元,上述增资的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0]4024号验资报告。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新华印刷本次实施的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以及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已由新华印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根据华普天健审字 (2010)第4025 号《关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0年8月10日止,新华印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694.07万元(含税),该部分自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本次置换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新华印刷自有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刷预先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华普天健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有利于降低新华印刷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新华印刷用募集资金4,694.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刷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有利于降低新华印刷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华普天健注册会计师审核,我们同意新华印刷以4,694.07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提及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印刷技术改造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印刷技术改造项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置换金额未超过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平安证券同意公司在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华普天健出具的华普天健审字(2010)第4025号《关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38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0 年8月20日(星期五)10: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王亚非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98,553,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决议:

    1. 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版策划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出版策划项目,若按原方案设立新公司,将无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及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等政策,且设立新公司将导致在场所、人员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增加。鉴于此,公司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策划中心。变更出版策划项目实施主体后,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未发生改变,不会对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会议以298,553,450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2. 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出版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数字出版项目,若按原方案设立新公司,将无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及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等优惠政策,且安徽电子音像出版社已就数字出版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在数字出版硬件设备、人员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鉴于此,公司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安徽电子音像出版社,公司以数字出版项目的募集资金将其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同时拟将其更名为时代新媒体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数字出版项目实施主体后,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未发生改变,不会对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会议以298,553,450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8月13日《时代出版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

    时代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Ο一Ο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0-03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4】号)号文批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0,103.67万元,其中,用于印刷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11,493.58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华印刷“)。2010年7月9日和2010年7月26日,新华印刷召开了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2010年8月5日,公司以募集资金11,493.58 万元现金向新华印刷增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原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天鹅湖支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11493.58万元募集资金转入新华印刷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0】4024号)。

    2010年8月 5日,新华印刷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协议银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新华印刷在协议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等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印刷技术改造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新华印刷和协议银行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平安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新华印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授权平安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俊杰、朱军可以随时到协议银行查询、复印新华印刷专户的资料;协议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协议银行按月向新华印刷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平安证券。

    6.新华印刷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时,协议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平安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平安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协议银行,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8.协议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新华印刷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平安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新华印刷可以主动或在平安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 平安证券发现新华印刷、协议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新华印刷、协议银行、平安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