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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10-24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0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9时在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2楼2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委托6人,缺席0人(董事长刘渭清先生、董事黄宝德先生、王元先生、关越先生、姚敏先生、郑武生先生委托董事龙泉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受董事长刘渭清先生委托,会议由副董事长蒲恒荣先生主持,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作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推荐杨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附件:杨晨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杨晨先生简历

      杨晨:男,1963年7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工学博士,教授。曾任云南昆明重型机器厂助理工程师;重庆大学动力工程学院教授;现任重庆大学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重庆大学仿真工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系统仿真学会会员;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0-25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8月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已自当日起停牌。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由于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定期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杨晨 为 重庆九龙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 重庆九龙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重庆九龙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 八 月 十 日于重庆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向本人提交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荐杨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对杨晨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同意推荐杨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宋纪生 余剑锋

      陈友坤 陈大炜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晨,作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杨晨

      2010年8月 10 日于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