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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币既要“走出去”又要“回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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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既要“走出去”又要“回得来”
    2010-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陆前进

      目前货币互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设是人民币“走出去”的三项重要举措。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中心,上海发展人民币在岸市场,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为人民币走出去和人民币回流服务。而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也应对人民币回流开放。

      ⊙陆前进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为境外人民币“回来”创造了条件,此举完善了境内外人民币的循环通道。

      

      当前推动人民币“走出去”的“三驾马车”

      随着我国经济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币的国际信用不断提高,人民币走出去正稳步推进。笔者认为目前货币互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设是人民币“走出去”的三项重要举措。

      早在2009年,我国央行先后同韩国、中国香港地区、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的货币部门就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签署协议,其货币互换总规模达到了6500亿元人民币。今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

      货币互换一方面便于满足该国或该地区向市场提供所需货币的流动性,有利于稳定该地区的汇率和金融市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双边开展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贸易往来,促进双边贸易进一步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走出去,笔者认为:一是需要扩大人民币互换的国家、地区和规模;二是进一步为人民币货币互换创造条件,要稳步推进人民币和主要国际货币之间的自由兑换。

      2009年4月8日,中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为人民币进一步走出去创造条件,发挥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货币交易功能。对于中国的进出口商而言,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能够规避汇率变动的风险;对于和中国进行跨境贸易的港澳地区和东盟地区进出口商而言,我国人民币币值稳定,并且有升值的趋势,接受人民币对他们也是有利的。

      6月22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充分发挥人民币计价、交易和结算功能,为人民币走出去扩大试点范围。

      笔者认为我国推进跨境贸易的不断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民币资金走出国门,开展跨境贸易,境外的进口商必须能够获得人民币资金,国内银行要向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向境外进出口商提供人民币贸易信贷,允许境外金融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用主要国际货币购买一定数量的人民币资金等等。

      建设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是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步骤。在香港进行跨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动了大陆和港澳、东盟地区的贸易投资往来,有利于人民币走出去,扩大人民币资金的流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10年1月1日全面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为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也为人民币走出去提供了重要舞台。

      同时伴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行,应加快推动对这些国家以人民币交易往来的直接投资,如东盟与中国将签署中国-东盟投资协议,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促进更多的人民币走出去。

      笔者认为应继续完善香港人民币业务,使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在强化内地和香港之间贸易、投资联系,发挥人民币的计价、支付和结算功能,促进内地和港澳、东盟等周边国家和地区跨境贸易发展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走出去”。

      

      上海应建立人民币在岸市场,与香港离岸中心协调,促进人民币资金回流

      我国的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上海难以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市场交易主要是以非本国货币为主,服务对象也主要是非本国居民,在资本账户还没有开放和我国外汇市场还缺乏一定的广度和深度的条件下,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面临多重障碍,而这方面香港却处于有利地位。

      上海建立在岸市场,香港发展离岸市场,两地分工,这样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会更好。目前上海和香港双方已达成共识,即沪港可分别作为人民币在岸和离岸市场,并在此后形成一系列合作。2010年7月21日在港交所主办的上海金融论坛上,上海市有关领导明确指出,香港一定在离岸的人民币建设当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作用,我们上海要考虑怎么把本土的在岸的金融体系做好。目前上海更适宜建立人民币在岸市场,为人民币走出去和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服务。

      推动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和回流。2007年6月26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发行约50亿元人民币债券,开启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业务。2009年9月28日中央政府在香港成功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扩大了债券发行的品种,香港离岸市场的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债券融资品种日益完善,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得到进一步支持和发展。

      2010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四);同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修订后的《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根据新修订的《清算协议》,证券和基金公司等(小“QFII”)开设人民币账户也不再限制,扩大了香港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和回流渠道。

      伴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不断发展,香港人民币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原先香港的人民币资金主要是存款、购买债券等,投资渠道有限,而《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的签订,香港人民币业务将进一步放开,金融机构可以推出更多的人民币产品供投资者选择,扩大了香港人民币投资的渠道。同时金融机构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可以投资国内的A股市场、国内的债券市场或银行间拆借市场等,促进了香港人民币资金的回流。应该说,最近两个文件的签署,有利于促进香港人民币资金的流通、投资和回流。

      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为例,在港建立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上海建立人民币在岸市场,对于人民币走出去会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上海应注重建设好在岸金融市场体系,逐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范围,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的清算体系,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对外开放等。

      同时上海发展人民币在岸市场、推动人民币“走出去”也有利于夯实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因此上海应该优先发展人民币在岸市场,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中心,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为人民币走出去和人民币回流服务,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应对人民币回流开放

      随着人民币走出去规模增大,其他国家储备人民币资产会不断增加,多余的人民币资产必须要寻求投资场所,我国的金融市场必须对这些国家的人民币资产开放,这样才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或国际化。

      笔者认为:一方面,中国的银行在外的分支机构应该吸纳该国的人民币资金存款,为该国人民币资金提供存放和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国内的金融市场应该逐步对国外的人民币资金回流开放。

      从美元的国际化来看,其他国家聚集了大量的美元资产,如石油美元、欧洲美元和亚洲美元,这些美元资产等又会回流到美国,而这些资金的回流主要是投资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上,更多的是投资在美国的国债市场上。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应该为人民币资金回流服务,中国人民银行8月16日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

      这意味着境外人民币资金可以回流国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增加了人民币回流的渠道,境内外人民币资金流动更加顺畅,也有利于人民币成为其他国家的储备货币,强化了人民币的国际功能。

      此外,在人民币不能够自由兑换的情况下,我国也应该适度开放银行间外汇市场,可以允许一定比例的境外人民币在我国购买美元等外汇资产,扩大人民币的影响。如2009年中国以人民币购买500亿美元IMF债券,IMF获得人民币资金,要把这些资金贷给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或汇率贬值的国家,这些国家获得人民币资金,可以缓解本国国际收支的压力。

      同时随着货币互换的国家和规模的扩大,货币互换的国家持有的人民币也会增加,可能也面临外汇资产需求的变化。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大,应该为人民币走出去服务,如果对方国央行或有关机构提出要求,可以允许一定额度的人民币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兑换成美元资产等,进一步为人民币走出去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