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化170亩土地被收储
可获5.43亿补偿费
可获5.43亿补偿费
2010-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赵晓琳 ○编辑 裘海亮
⊙见习记者 赵晓琳 ○编辑 裘海亮
为落实搬迁建设资金,*ST南化自2009年12月起向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收储公司518.94亩土地。今日储备中心与公司正式签署《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公告披露,储备中心收购地块为*ST南化位于南宁市亭洪路的0507065宗地,属出让工业用地,面积为113990.07平方米,折合170.985亩。
据双方所达成协议,储备中心须付给*ST南化土地收购补偿费和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其中,预付土地收购补偿费5.43亿元;在收购地块出让成交地价款完成结算后,储备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将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国家计提各项费用、已支付的土地收购补偿费等费用后报送市财政局核定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并由市财政局根据搬迁进度核拨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给储备中心,再由储备中心按规定支付给公司。
公司表示,土地变性增值收益将按出让价扣除收储成本和国家计提费用后全部用于南化股份整体搬迁项目、土地解押、偿还历史债务、南化股份对绿洲项目的资本金投入及绿洲项目的建设等南化股份整体搬迁所涉及的费用。
此外,合同要求*ST南化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收购地块按合同规定条件交由储备中心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