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08月24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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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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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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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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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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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30日起正式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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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30日起正式生效,报告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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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7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09年7月30日至2010年6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67%。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9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货币、长信银利精选股票、长信金利趋势股票、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长信双利优选混合、长信利丰债券、长信恒利优势股票、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LOF)和长信中短债债券。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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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投资风格相类似的投资组合;公司没有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整个2010年上半年的行情走势,以4月中旬为界分为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分,上证指数震荡走低,金融、地产等大市值板块拖累指数,但以各类主题和创业版为代表的中小市值板块表现优异。4月中旬,中小板综指创出两年来的新高后急转直下,直至6 月底中小市值板块持续落后于指数。
本基金规模偏小,在一季度,我们集中投资了海南、新疆等区域主题和智能电网等行业主题,而且都以小盘股为主,因此业绩表现较好。在3、4月份间,我们已经意识到小盘股的风险偏高,并开始有意识地降低小盘股在组合中的占比,但是后来的下跌仍然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基金业绩表现也不如一季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净值为0.807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7.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19.8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内宏观紧缩、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国际金融局势动荡使得A股市场在今年上半年,尤其是在二季度出现了超预期的下跌。展望下半年,国内调控政策还难以放松,以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仍将继续,国际经济形势仍然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些不利因素还将会对国内证券市场形成压制作用。
积极的因素来自于证券市场本身。经过了上半年的下跌,A股市场的总体估值水平趋于合理,指数下跌空间有限,一些周期性行业板块估值已具备明显投资价值。总体来看,下半年市场的投资机会可能来自阶段性的估值修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了估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交易管理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值方法,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全年累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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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07元,基金份额总额521,441,362.42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30日起正式生效。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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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30日起正式生效。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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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30日起正式生效。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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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439号文)批准,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募集期为:2009年6月26日至2009年7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7月30日获得其书面确认(基金部函[2009]509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沪众会字(2009)第3646号验资报告),本基金有效集中认购份额为984,191,353.68份,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94,026.76元,折成基金份额294,026.76份,本次集中认购实收基金份额共为984,485,380.44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6.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6.4.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5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5) 自2007年5月30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3%降至0.1%。自2008年9月19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即仅对卖出A股、B股股权按0.1%的税率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6)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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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7.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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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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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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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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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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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0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29,046.60元。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 期末(2010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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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不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不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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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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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www.cx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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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 “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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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债券投资。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证投资。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申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是否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是否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根据2009年9月9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就五粮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009年12月22日五粮液公告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整改方案》,五粮液已按照整改方案中承诺于2009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了股份公司对酒类销售公司的单方增资、办公场所分开等四项整改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该股票前严格执行了对该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的相关投资决策流程。该调查事件发生后,经过与该公司沟通其调查事件的过程、性质,并经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五粮液的调查尚未从根本上影响对该公司的投资价值判断。故本基金将继续持有该股票,并对该股票进行持续跟踪、研究与关注。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8.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8.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8.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8.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7.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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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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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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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30日起正式生效。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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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更。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重要信息如下:
2010年1月29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聘任庞秀生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2010年5月13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范一飞先生已提出辞呈,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职务。
2010年6月2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基金简称 |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519987 |
交易代码 | 51998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07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21,441,362.42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把握经济及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运行特征,充分利用产业升级和产业机构调整的机会,挖掘在经济发展以及市场运行不同阶段中优势产业内所蕴含的投资机会,重点投向受益于产业增长和兼具优质品质的个股,力争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实行风险管理下的主动投资策略,即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是以战略的角度强调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自下而上是以战术的角度强调精选个股。 具体而言,在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方面,利用组合管理技术和金融工程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控制及监测组合的风险和保持组合流动性。在股票组合方面,自上而下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产业特征等因素,优选增长前景良好和增长动力充分,具备价值增值优势的产业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并结合自下而上的对上市公司的深入分析,投资于精选出来的个股,为投资者获取优势产业增长所能带来的最佳投资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周永刚 | 尹东 |
联系电话 | 021-61009999 | 010-67595003 | |
电子邮箱 | zhouyg@cxfund.com.cn | yindong.zh@ccb.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5566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21-61009800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cx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9,942,117.50 |
本期利润 | -92,682,638.77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160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7.48%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0年0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92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420,896,482.3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07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8.30% | 1.24% | -5.25% | 1.17% | -3.05% | 0.07% |
过去三个月 | -15.59% | 1.51% | -16.56% | 1.27% | 0.97% | 0.24% |
过去六个月 | -17.48% | 1.33% | -19.88% | 1.11% | 2.40% | 0.22%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09年07月30日-2010年06月30日) | -19.30% | 1.44% | -18.84% | 1.33% | -0.46% | 0.11%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曾芒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的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监 | 2009年07月30日 | - | 17 | 曾芒先生,经济学博士,证券从业经历17年。曾就职于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上海智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智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华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先后从事自营、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研究等工作,有较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投资管理业绩。2005年7月,进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担任高级研究员, 2006年11月9日起担任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的基金经理,2007年12月起担任投资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李枝蓬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9年07月30日 | - | 10 | 李枝蓬先生,应用化学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从事石油及化工行业研究和相关板块上市公司研究。2006年7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0年0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54,024,808.11 | 100,066,042.57 |
结算备付金 | 329,046.60 | 1,234,191.80 |
存出保证金 | 353,741.95 | 771,941.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7,894,863.48 | 542,055,083.08 |
其中:股票投资 | 267,894,863.48 | 542,055,083.08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34,292.36 | 16,235.42 |
应收股利 | 16,556.49 | - |
应收申购款 | 3,553.71 | 34,088.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422,656,862.70 | 644,177,583.2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0年0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369,244.15 | 2,606,832.4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584,420.32 | 840,631.39 |
应付托管费 | 97,403.38 | 140,105.24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309,153.34 | 772,006.64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400,159.17 | 339,824.73 |
负债合计 | 1,760,380.36 | 4,699,400.43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521,441,362.42 | 654,058,261.34 |
未分配利润 | -100,544,880.08 | -14,580,078.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0,896,482.34 | 639,478,182.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22,656,862.70 | 644,177,583.27 |
项 目 | 本期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
一、收入 | -86,221,641.70 |
1.利息收入 | 401,519.38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01,519.38 |
债券利息收入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4,072,163.16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105,703.43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2,033,540.27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740,521.27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89,523.35 |
减:二、费用 | 6,460,997.07 |
1.管理人报酬 | 3,975,792.35 |
2.托管费 | 662,632.06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1,655,985.21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166,587.4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2,682,638.77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682,638.77 |
项 目 | 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54,058,261.34 | -14,580,078.50 | 639,478,182.84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92,682,638.77 | -92,682,638.77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32,616,898.92 | 6,717,837.19 | -125,899,061.73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8,361,018.57 | -2,641,507.72 | 25,719,510.85 |
2.基金赎回款 | -160,977,917.49 | 9,359,344.91 | -151,618,572.5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521,441,362.42 | -100,544,880.08 | 420,896,482.34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田丹 | 蒋学杰 | 孙红辉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3,975,792.35 |
其中:应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903,558.95 |
项目 | 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662,632.06 |
项目 | 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7月30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001,50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001,50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001,5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3.84%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0年0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超越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10,000,750.00 | 1.53%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01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 |
期末 存款余额 |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4,024,808.11 | 395,765.15 |
6.4.8.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备注 | |
002384 | 东山精密 | 2010-3-31 | 2010-07-09 | 网下申购流通受限 | 26.00 | 57.67 | 31037 | 806,962.00 | 1,789,903.79 | - | |
300070 | 碧水源 | 2010-4-12 | 2010-7-21 | 网下申购流通受限 | 69.00 | 93.20 | 8469 | 584,361.00 | 789,310.80 | -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原因 | 期末 估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 开盘单价 | 数量(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备注 |
601989 | 中国重工 | 2010-5-6 | 公告重大事项 | 6.24 | 2010-7-16 | 6.71 | 2,000,000 | 13,571,999.50 | 12,480,000.00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67,894,863.48 | 63.38 |
其中:股票 | 267,894,863.48 | 63.3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54,353,854.71 | 36.52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408,144.51 | 0.10 |
7 | 合计 | 422,656,862.70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15,636,721.70 | 3.72 |
B | 采掘业 | 7,820,000.00 | 1.86 |
C | 制造业 | 127,847,308.93 | 30.38 |
C0 | 食品、饮料 | 31,219,000.00 | 7.42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4,798,656.00 | 1.14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6,370,000.00 | 1.51 |
C5 | 电子 | 5,609,775.60 | 1.33 |
C6 | 金属、非金属 | 7,320,396.18 | 1.74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9,580,628.65 | 11.78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2,948,852.50 | 5.45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41,821,034.10 | 9.94 |
G | 信息技术业 | 27,081,494.78 | 6.43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8,172,000.00 | 4.32 |
I | 金融、保险业 | 3,903,000.00 | 0.93 |
J | 房地产业 | 6,560,000.00 | 1.56 |
K | 社会服务业 | 13,694,220.69 | 3.25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5,359,083.28 | 1.27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267,894,863.48 | 63.6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999 | 华润三九 | 999,950 | 22,948,852.50 | 5.45 |
2 | 002320 | 海峡股份 | 585,000 | 21,557,250.00 | 5.12 |
3 | 600125 | 铁龙物流 | 1,499,910 | 20,263,784.10 | 4.81 |
4 | 600519 | 贵州茅台 | 150,000 | 19,104,000.00 | 4.54 |
5 | 600416 | 湘电股份 | 600,000 | 13,368,000.00 | 3.18 |
6 | 600498 | 烽火通信 | 528,700 | 13,175,204.00 | 3.13 |
7 | 601989 | 中国重工 | 2,000,000 | 12,480,000.00 | 2.97 |
8 | 000858 | 五 粮 液 | 500,000 | 12,115,000.00 | 2.88 |
9 | 600075 | 新疆天业 | 999,903 | 10,059,024.18 | 2.39 |
10 | 600875 | 东方电气 | 219,219 | 9,546,987.45 | 2.2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28 | 中国石化 | 28,422,995.32 | 4.44 |
2 | 002320 | 海峡股份 | 24,059,545.27 | 3.76 |
3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0,740,432.49 | 3.24 |
4 | 600312 | 平高电气 | 19,105,549.97 | 2.99 |
5 | 000422 | 湖北宜化 | 16,729,414.72 | 2.62 |
6 | 600125 | 铁龙物流 | 16,728,311.93 | 2.62 |
7 | 002353 | 杰瑞股份 | 15,448,932.30 | 2.42 |
8 | 002121 | 科陆电子 | 14,800,217.40 | 2.31 |
9 | 002028 | 思源电气 | 13,988,987.37 | 2.19 |
10 | 600804 | 鹏博士 | 13,692,299.75 | 2.14 |
11 | 601989 | 中国重工 | 13,571,999.50 | 2.12 |
12 | 600837 | 海通证券 | 13,189,357.53 | 2.06 |
13 | 300070 | 碧水源 | 13,110,255.54 | 2.05 |
14 | 000001 | 深发展A | 12,876,146.11 | 2.01 |
15 | 600037 | 歌华有线 | 11,686,483.95 | 1.83 |
16 | 600019 | 宝钢股份 | 11,605,626.00 | 1.81 |
17 | 600050 | 中国联通 | 11,442,000.00 | 1.79 |
18 | 600258 | 首旅股份 | 11,333,777.44 | 1.77 |
19 | 600569 | 安阳钢铁 | 11,257,601.40 | 1.76 |
20 | 600875 | 东方电气 | 10,721,166.29 | 1.6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601 | 中国太保 | 35,152,423.29 | 5.50 |
2 | 600582 | 天地科技 | 28,903,442.40 | 4.52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6,689,687.38 | 4.17 |
4 | 000933 | 神火股份 | 26,176,626.08 | 4.09 |
5 | 600028 | 中国石化 | 26,094,922.68 | 4.08 |
6 | 600348 | 国阳新能 | 23,043,915.86 | 3.60 |
7 | 000623 | 吉林敖东 | 20,560,649.15 | 3.22 |
8 | 002353 | 杰瑞股份 | 19,117,528.28 | 2.99 |
9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9,067,880.22 | 2.98 |
10 | 600312 | 平高电气 | 15,747,483.65 | 2.46 |
11 | 002121 | 科陆电子 | 15,648,086.16 | 2.45 |
12 | 600761 | 安徽合力 | 15,146,830.55 | 2.37 |
13 | 600725 | 云维股份 | 14,416,665.55 | 2.25 |
14 | 000001 | 深发展A | 13,884,881.22 | 2.17 |
15 | 600879 | 航天电子 | 13,567,557.94 | 2.12 |
16 | 600837 | 海通证券 | 12,943,937.00 | 2.02 |
17 | 600739 | 辽宁成大 | 12,106,424.78 | 1.89 |
18 | 600395 | 盘江股份 | 11,854,589.75 | 1.85 |
19 | 002110 | 三钢闽光 | 11,720,277.90 | 1.83 |
20 | 600804 | 鹏博士 | 11,461,082.20 | 1.79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421,845,885.36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607,159,880.2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353,741.9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16,556.49 |
4 | 应收利息 | 34,292.36 |
5 | 应收申购款 | 3,553.7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08,144.5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1989 | 中国重工 | 12,480,000.00 | 2.97 | 重大事项公告停牌 |
持有人户数 (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8650 | 60,282.24 | 54,935,489.73 | 10.54% | 466,505,872.69 | 89.46%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417,084.70 | 0.08%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7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 | 984,485,380.44 |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654,058,261.34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28,361,018.57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160,977,917.49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21,441,362.42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股票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 |||
成交总额比例 | 总量的比例 | |||||
光大证券 | 1 | 500,163,887.87 | 48.84% | 425,136.21 | 49.55% | - |
招商证券 | 1 | 334,532,493.24 | 32.67% | 271,809.59 | 31.68% | - |
中信证券 | 1 | 189,370,926.51 | 18.49% | 160,964.32 | 18.76% | - |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 | 1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