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0-044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我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金鉴中回避表决)。
为了公司持续发展,加快区域布局,公司拟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三家项目公司,参与有关项目建设开发。
1、成立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占其70%股权;我公司出资1.5亿元,占其30%股权。该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3、1-5、1-6-1地块。1-3、1-5、1-6-1地块合计规划用地面积为543.5亩,合计规划建筑面积544,030平方米,性质为居住用地。
2、成立天津星华商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天津星华商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其70%股权;我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30%股权。该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6-2地块。1-6-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11亩,规划建筑面积88,800平方米,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3、成立天津星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天津星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其70%股权;我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30%股权。该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1、1-2、1-4地块。1-1、1-2、1-4地块合计规划用地面积为368.9亩,合计规划建筑面积380,370平方米,性质为居住用地。
我公司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本次事项为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关联交易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3、同意我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0-045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是
·交易内容:我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区域战略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盈利能力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0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金鉴中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 皋玉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土地储备、开发,滩涂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旧区改造的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朱胜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4,438,938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经营。
3、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曲阳路561号
法定代表人: 胡克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基地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产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基建设备,建筑装潢,建材加工,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我公司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本次事项为关联交易。
三、交易主要内容
为了公司持续发展,加快区域布局,公司将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三家项目公司,参与有关项目建设开发。
1、成立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占其70%股权;我公司出资1.5亿元,占其30%股权。该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3、1-5、1-6-1地块。1-3、1-5、1-6-1地块合计规划用地面积为543.5亩,合计规划建筑面积544,030平方米,性质为居住用地。
2、成立天津星华商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天津星华商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其70%股权;我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30%股权。该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6-2地块。1-6-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11亩,规划建筑面积88,800平方米,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3、成立天津星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天津星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其70%股权;我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30%股权。该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1、1-2、1-4地块。1-1、1-2、1-4地块合计规划用地面积为368.9亩,合计规划建筑面积380,370平方米,性质为居住用地。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关联交易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3、同意我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五、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符合公司的区域战略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