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5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以邮件、传真及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0-017号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
三、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0-017号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
四、关于参股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0-018号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
五、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
(三)会议议题:
1、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2、截至2010年9月8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9月10日(8:30-16:00)
登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宾 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40
邮编:110006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四、关于参股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7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1、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7200万元人民币贷款。
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16800万元人民币贷款。
● 交易金额:委托贷款金额分别为7200万元和16800万元。
● 交易目的: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运营和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
● 交易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和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而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于2010年8月23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均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72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二年,贷款利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下浮5%。
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16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二年,贷款利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下浮5%。
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我公司29.8%股份,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除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通过了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1、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清文
注册资本:6.35亿元
主营业务: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项目投资及投资的项目管理。
2009年度净利润-341.43万元,2009年底净资产20.18亿元。
2、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10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曦
注册资本:13.9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它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2009年度净利润17,147万元,2009年底净资产189,97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分别是:
1、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7200万元人民币贷款。
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16800万元人民币贷款。
四、关联交易形式: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委托贷款有利于公司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可以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全资子公司在建项目所需资金需求,且贷款利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下浮5%计算,对公司发展有利。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国运先生、张铁岩先生、张文品先生、李永建先生认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华电财务集团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的行为,是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且贷款利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下浮5%计算,对公司发展有利,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同意这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8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参股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
● 交易金额:不超过2.4亿元
● 交易目的和影响:为了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分享华电财务资金运作的收益。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项关联交易经公司于2010年8月23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 该项关联交易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参股事宜还需经华电财务股东会及中国银监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分享华电财务资金运作的收益,公司拟以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参股华电财务增资扩股事宜。
华电财务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电财务在该项关联交易中与我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通过了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10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曦
注册资本:13.9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它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2009年度净利润17,147万元,2009年底净资产189,97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参股华电财务增资扩股事宜。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华电财务为了提升对华电集团金融资源的优化整合功能,进一步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拟于年内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将由现在的13.9亿元一次性增至50亿元,现金募股价格将按照资产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公司拟以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参股华电财务增资扩股事宜。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华电财务增资扩股行为可以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分享华电财务资金运作的收益和华电财务的便捷服务。公司现有多个在建项目,资本支出数额较大,投资财务公司,可进一步以市场同等利率条件获得其便捷的贷款支持,并能得到其它融资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国运先生、张铁岩先生、张文品先生、李永建先生认为:
公司拟以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参股华电财务增资扩股的行为,可以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分享华电财务资金运作的收益和华电财务的便捷服务,对公司发展有利,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同意这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