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0-006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24日上午9时;
3、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199-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9日;
6、会议主持人:徐仁华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1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678.8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2%;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78.85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78.85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78.85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78.85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78.85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3、结论性意见: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