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特别报道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信息披露
  • A4:市场·资金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机构
  • A7:市场·观察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9:市场·期货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永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0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1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70版:信息披露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永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6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29日-2010年8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9日15:00至2010年8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4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8月24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预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

    上述第1项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上述第2、3项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编:315300

    (三)登记时间:2010 年8月2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0 年8月27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宁薇 高伟

    2、联系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0574-63029192

    3、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的9:30 至11:30、13:00 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20新海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2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元
    议案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1元
    议案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预案》2元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3元

    (4)输入委托股数。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海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20买入100元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20买入1元2股
    362120买入l00元l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8月29日15:00至2010年8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