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特别报道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信息披露
  • A4:市场·资金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机构
  • A7:市场·观察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9:市场·期货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0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1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30版:信息披露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10-019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以书面或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24日上午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年8月26日临2010—020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核销处理商品损失2,649,703.60元,核销长期挂账应收债权损失共计四户,金额11,042,492.38元。以上资产核销事项共计13,692,195.98元,已全部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收益无影响。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议程: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合法代表人;

      (3)、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上午10:00--12:00 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20号西单商场五楼投资管理部

      (四)、其他事项

      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王健 金静

      联系电话:010-66024984

      传 真:010-66014501

      邮政编码:100031

      特此通知。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4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单位印鉴: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10-020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雅公司”)

      2、北京光彩伟业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伟业”)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为法雅公司提供3000万元担保,累计为其担保11,217.47万元;为光彩伟业提供1000万元担保,累计为其担保1,852.06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3,069.53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0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法雅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为壹年;同意为法雅公司在北京银行北太平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为壹年。同意为光彩伟业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融资期限壹年。上述融资种类、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雅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2%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9号;法定代表人:尹阿奇;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其他日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法雅公司主要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0,127.34万元,负债总额14,388.35万元,净资产5,738.99万元。2009年法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596.28万元,利润总额1,701.73 万元。

      2、北京光彩伟业商业有限公司

      光彩伟业是本公司控股80%股权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久敬庄油毡厂东侧、齿轮厂南侧东8号;法定代表人:刘燕铭;经营范围: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包装食品、酒、饮料、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土产品、包装食品等。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光彩伟业资产总额为5,257.92万元,负债总额3,303.84万元,净资产1,954.08万元,实现销售收入8,212.76万元,利润总额334.9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未签订担保协议,融资种类、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整体风险不大。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因法雅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法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69.53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法雅公司、光彩伟业2009年1至12月份财务报表;

      3、 法雅公司、光彩伟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