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10-3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定于2010年9月15日召开本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简称本次会议)。现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补充董事会成员,根据本行董事会提名,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有本行约35.4%股份的股东,于2010年8月27日向本行提交了《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建议本行将该项临时提案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项临时提案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行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经上述调整后,本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1.2 配股比例及数量
1.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4 配售对象
1.5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6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7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2.关于A股和H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议案
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09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6.关于选举许善达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1.1至1.7项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此外,本行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不变,具体请参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三、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如下:
1. 网络票时间: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9:30至11:30;13:00至15:00。
2. 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788398
投票简称:工行投票
3. 投票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以1.01元代表议案组1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组1中的子议案1.2,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
A.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 表决对象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B.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 ||||
| 1.1 |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 1.01 | 1股 | 2股 | 3股 |
| 1.2 | 配股比例及数量 | 1.02 | 1股 | 2股 | 3股 |
| 1.3 |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 1.03 | 1股 | 2股 | 3股 |
| 1.4 | 配售对象 | 1.04 | 1股 | 2股 | 3股 |
| 1.5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1.05 | 1股 | 2股 | 3股 |
| 1.6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1.06 | 1股 | 2股 | 3股 |
| 1.7 |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 1.07 | 1股 | 2股 | 3股 |
| 2 | 关于A股和H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 3 |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 4 |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 5 | 关于2009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 6 | 关于选举许善达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 7 | 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所示: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 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A股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A股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A股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行将只能对本次会议统一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仅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
四、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持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第四项规定的资料以及本补充通知附件二的补充授权委托书进行会议登记。
关于本次会议的其他安排,详见本行于2010年7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附件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补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董事会成员,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工商银行董事会的提名,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晓鹏先生为工商银行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李晓鹏先生简历
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李晓鹏先生简历
李晓鹏,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
李晓鹏先生自2005年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4年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等职。目前兼任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和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
李晓鹏先生毕业于郑州大学,后获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附件二:
补充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 提案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7 | 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 委托人签名(签章): | 身份证号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委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 有效日期: |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