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世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国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国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股票简称 | 丽鹏股份 | |
| 股票代码 | 002374 | |
| 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李海霞 | 史宇 |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 |
| 电话 | 0535-4660587 | 0535-4660587 |
| 传真 | 0535-4660587 | 0535-4660587 |
| 电子信箱 | haixia5229@sina.com | shiyu5490@sina.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总资产 | 554,086,784.74 | 344,846,366.68 | 344,213,447.86 | 60.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487,816,525.05 | 175,712,847.19 | 176,881,136.46 | 175.79% |
| 股本 | 53,5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33.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12 | 4.39 | 4.42 | 106.33% |
| 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营业总收入 | 166,733,802.88 | 135,654,401.40 | 135,654,401.42 | 22.91% |
| 营业利润 | 20,971,822.23 | 17,336,010.37 | 17,336,010.43 | 20.97% |
| 利润总额 | 21,779,344.43 | 18,328,097.79 | 18,328,097.85 | 18.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50,775.14 | 11,128,599.71 | 11,257,644.46 | 24.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385,303.34 | 10,397,823.05 | 10,526,867.80 | 27.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8 | 0.28 | 7.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8 | 0.28 | 7.14% |
| 净资产收益率(%) | 4.23% | 7.29% | 7.37% | -3.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367,996.35 | 20,963,554.90 | 20,963,554.90 | -297.3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7 | 0.52 | 0.52 | -248.08%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87,540.00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6,787.6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3,230.14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1,008.9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041.46 | |
| 合计 | 665,471.80 | -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000,000 | 100.00% | 2,700,000 | 2,700,000 | 42,700,000 | 79.81%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000,000 | 100.00% | 2,700,000 | 2,700,000 | 42,700,000 | 79.81%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000,000 | 25.00% | 2,308,647 | 2,308,647 | 12,308,647 | 23.01%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000,000 | 75.00% | 391,353 | 391,353 | 30,391,353 | 56.81%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5、高管股份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20.19%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20.19%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40,000,000 | 100.00% | 13,500,000 | 13,500,000 | 53,500,000 | 100.00% |
(下转229版)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8月27日上午9: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尧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201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公司根据相关内容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 | 修改后章程 |
| 1 |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二)董事长在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悉人员的报告及审计委员会核实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清偿的期限等相关事宜;若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三)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
| 2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其它地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其它地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 3 | (三)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类别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四)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的,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之外的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 (四)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的,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之外的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董事会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单笔帐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帐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 |
| 4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2009年度,丽鹏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丽鹏公司未取得当地税务机关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的批复,故丽鹏公司在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照25%所得税税率计提。2010年5月31日,丽鹏公司收到了主管税务机关烟台市牟平区地方税务局姜格庄征收分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的批复,批准丽鹏公司自2009年度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依据以上批复,丽鹏公司2009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632,918.82元,应交税费减少1,801,208.09元,盈余公积增加132,571.06元,未分配增加1,035,718.21元,所得税费用减少1,168,289.27元,净利润增加1,168,289.27元。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0)汇所综字第7-026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丽鹏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8月修改)》。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第二次修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0年8月修改)》。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对《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决定使用160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与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泸州市共同出资设立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不仅有利于解决目前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供需矛盾,而且也利于公司对四川及西南市场的开拓和巩固。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为平衡公司业务发展,更加规范公司业务管理与财务运作,经与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外方股东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为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并购买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该交易资产的账面净值目前为9,231,874.04元,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购买该资产的总投资额预计为:9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购买行为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资产的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人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董事会定于2010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10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8月27日下午2: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文菊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 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201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2009年度,丽鹏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丽鹏公司未取得当地税务机关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的批复,故丽鹏公司在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照25%所得税税率计提。2010年5月31日,丽鹏公司收到了主管税务机关烟台市牟平区地方税务局姜格庄征收分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的批复,批准丽鹏公司自2009年度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依据以上批复,丽鹏公司2009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632,918.82元,应交税费减少1,801,208.09元,盈余公积增加132,571.06元,未分配增加1,035,718.21元,所得税费用减少1,168,289.27元,净利润增加1,168,289.27元。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0)汇所综字第7-026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丽鹏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关程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财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决定使用160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与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泸州市共同出资设立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解决目前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供需矛盾,增加产能,提高经济效益,而且也利于公司对四川及西南市场的开拓和巩固,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1600万元自筹资金与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泸州市共同出资设立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为平衡公司业务发展,更加规范公司业务管理与财务运作,经与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外方股东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为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并购买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已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和和俊制盖充分协商,和俊制盖的董事会已批准此事项,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公司铝板复合防伪印刷及制盖业务的流程管理,此项交易是合理的。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资产的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09年度,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丽鹏公司未取得当地税务机关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的批复,故丽鹏公司在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照25%所得税税率计提。2010年5月31日,丽鹏公司收到了主管税务机关烟台市牟平区地方税务局姜格庄征收分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的批复,批准丽鹏公司自2009年度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依据以上批复,丽鹏公司2009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632,918.82元,应交税费减少1,801,208.09元,盈余公积增加132,571.06元,未分配增加1,035,718.21元,所得税费用减少1,168,289.27元,净利润增加1,168,289.27元。
2009年度财务报表各科目影响如下:
| 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更正金额 |
| 资产负债表 | |||
| 1、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40,206.78 | 1,907,287.96 | -632,918.82 |
| 2、应交税费 | 5,669,801.03 | 3,868,592.94 | -1,801,208.09 |
| 3、盈余公积 | 3,259,941.18 | 3,392,512.24 | 132,571.06 |
| 4、未分配利润 | 74,812,937.43 | 75,848,655.64 | 1,035,718.21 |
| 利润表 | |||
| 1、所得税费用 | 11,168,631.09 | 10,000,341.82 | -1,168,289.27 |
| 2、净利润 | 33,512,706.05 | 34,680,995.32 | 1,168,289.27 |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0)汇所综字第7-026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丽鹏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关程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关程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财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与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俊”)在四川省泸州市共同出资设立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丽鹏”)(该名称为拟定名称,公司具体名称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准后确定)。泸州丽鹏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金的80%,香港和俊以货币资金人民币40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金的20%。上述投资中,泸州丽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组建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主体:
公司名称: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东涌健东路1号映湾园3期悦寿轩11座16楼B室。
法定代表人:邬晓昭
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贸易
实际控制人:新海发展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公司和和俊国际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销售业务。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出资金额及比例: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80%,香港和俊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2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营业期限:贰拾年。
2、投资双方出资交付期:该公司注册资本由丽鹏股份、香港和俊按出资比例,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汇入丽鹏股份指定的验资账户。双方认缴的出资经项目所在地会计事务所验资后,公司筹建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公司工商登记手续。
3、投资双方出资情况: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丽鹏股份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香港和俊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4、标的公司董事会组成安排: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丽鹏股份委派二名,香港和俊委派一名。董事长由丽鹏股份委派的董事中产生,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5、标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6、违约条款:丽鹏股份、香港和俊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为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它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主要是为解决目前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供需矛盾,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加产能为突破口,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为目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股东和客户服务的全局理念,使企业稳步快速发展,力争实现企业和股东的“双赢”,使公司在新型工业的发展道路上率先迈出坚实的一步。本次组建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若该项目建成达产后,泸州丽鹏将实现年产约8000万只防伪瓶盖的生产能力,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2500万元,净利润约375万元,公司将进一步增加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业绩。
(二)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由于投资总额较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工程进度与管理、设备供应及价格变化、员工培训、自然气候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存在一定风险。
2、产能扩张对公司管理、销售等方面带来的风险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生产规模大幅增加、公司需要大力维持和开发客户,公司产能扩张对公司的人员素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面临管理和市场开发及销售的风险。
3、效益实现风险
本项目的具体效益的实现将视市场和销售情况而定。
六、对外投资资金解决方案
公司拟使用160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不仅有利于解决目前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供需矛盾,而且也利于公司对四川及西南市场的开拓和巩固。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解决目前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供需矛盾,增加产能,提高经济效益,而且也利于公司对四川及西南市场的开拓和巩固,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1600万元自筹资金与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泸州市共同出资设立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平衡公司业务发展,更加规范公司业务管理与财务运作,经与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俊制盖”)外方股东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协商,拟将和俊制盖部分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为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并购买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部分设备,该交易资产的账面净值目前为9,231,874.04元,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购买该资产的总投资额预计为:9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购买行为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注册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
法定代表人:孙世尧
注册资本:247.26万美元
注册号:企作鲁烟总副字第006326号-1/1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8日
合作期限: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72.41%的股权,香港和俊国际持有27.59%的股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瓶盖、瓶盖板、有色金属复合材料(不含国家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商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
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的合作合同,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双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以注册资本数对合作公司承担风险及亏损;按合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合作公司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外方不参与分配;第二至三年,外方分配10%,中方分配90%;第四至五年,外方分配15%,中方分配85%;五年后,按出资比例分配;按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作公司应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财产全部无偿归中方所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 固定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 进口台湾印刷机071-4-1 | 2,124,665.00 | 533,366.12 | 1,591,298.88 | |
| 涂布机071-2-1 | 台湾 | 1,299,264.00 | 331,312.32 | 967,951.68 |
| 数控波形剪切设备032-3 | HL1100BD2 | 590,000.00 | 127,558.00 | 462,442.00 |
| 萨克米自动生产线162-2-1 | PTV011 | 540,000.00 | 295,650.00 | 244,350.00 |
| 多功位机床161-1 | DGW | 487,500.00 | 266,906.25 | 220,593.75 |
| 27米节能型自动生产线071-3-2 | SF-Q-1 | 460,000.00 | 120,750.00 | 339,250.00 |
| 涂料机0712-1 | 宽400 | 380,000.00 | 99,750.00 | 280,250.00 |
| 有机热载体锅炉124-2 | 6T | 310,000.00 | 65,100.00 | 244,900.00 |
| 滚印机074-6 | 252,000.00 | 66,150.00 | 185,850.00 | |
| 前后传动(附071-2) | 217,606.83 | 24,067.33 | 193,539.50 | |
| 燃油烘房071-1-2 | 170,000.00 | 44,625.00 | 125,375.00 | |
| 上光机071-6-1 | 162,024.64 | 5,970.04 | 156,054.60 | |
| 数控冲床162-15-1 | J23-25 | 140,250.00 | 46,282.50 | 93,967.50 |
| 数控冲床162-15-2 | J23-25 | 140,250.00 | 46,282.50 | 93,967.50 |
| 数控冲床0222-11 | JB21S-25 | 129,100.00 | 48,396.00 | 80,704.00 |
| 数控冲床162-17-1 | JB21S-25 | 129,100.00 | 48,396.00 | 80,704.00 |
| 数控冲床162-17-2 | JB21S-25 | 129,100.00 | 48,396.00 | 80,704.00 |
| 数控冲床0222-10 | J23-25 | 128,000.00 | 48,000.00 | 80,000.00 |
| 数控冲床162-13-1 | J23-25T | 128,000.00 | 40,320.00 | 87,680.00 |
| 数控冲床162-13-2 | J23-25T | 128,000.00 | 40,320.00 | 87,680.00 |
| 数控冲床162-16-1 | J23-25T | 128,000.00 | 40,320.00 | 87,680.00 |
| 数控冲床162-16-2 | J23-25T | 128,000.00 | 40,320.00 | 87,680.00 |
| 全自动酒精润版系统 | TW-420 | 126,709.40 | 13,304.48 | 113,404.92 |
| 塑料瓶盖内垫机062-4 | SD-280A | 124,500.00 | 46,687.50 | 77,812.50 |
| 25吨数控冲床162-14-2 | JB21S-25 | 123,076.93 | 30,153.83 | 92,923.10 |
| 25吨数控冲床162-14-1 | JB21S-25 | 123,076.92 | 30,153.83 | 92,923.09 |
| 数控冲床0222-6 | 121,000.00 | 58,080.00 | 62,920.00 | |
| 数控冲床0222-7 | 121,000.00 | 58,080.00 | 62,920.00 | |
| 吹脏机112-9 | 120,512.82 | 32,538.42 | 87,974.40 | |
| 双头加垫机102-9 | 118,803.42 | 32,076.90 | 86,726.52 | |
| 数控冲床0222-9 | J23-25 | 117,200.00 | 45,708.00 | 71,492.00 |
| 数控冲床0222-8 | J23-25 | 117,200.00 | 45,708.00 | 71,492.00 |
| 双头加垫机102-7 | 115,600.00 | 55,488.00 | 60,112.00 | |
| 25T数控冲床0222-12 | J23-25 | 113,675.22 | 11,935.91 | 101,739.31 |
| 25T数控冲床0222-13 | J23-25 | 113,675.21 | 11,935.91 | 101,739.30 |
| 自动六头滚花机162-15-6 | 110,000.00 | 41,250.00 | 68,750.00 | |
| 自制小型瓶盖烘干炉204-1,204-2 | 6000*900*700 | 100,000.00 | 26,250.00 | 73,750.00 |
| 清洗线191-7 | LP105 | 100,000.00 | 26,250.00 | 73,750.00 |
| 全自动加垫机102-5 | 双头长盖 | 100,000.00 | 36,000.00 | 64,000.00 |
| 双头加垫机102-8 | 93,000.00 | 37,665.00 | 55,335.00 | |
| 双头半自动铣字机09-12 | 88,888.89 | 13,333.30 | 75,555.59 | |
| 自动滚花机162-15-5 | 86,000.00 | 32,250.00 | 53,750.00 | |
| 自动滚花机162-16-5 | 86,000.00 | 28,380.00 | 57,620.00 | |
| 热风炉124-1 | 85,000.00 | 17,850.00 | 67,150.00 | |
| 五头滚轧机081-67 | 81,200.00 | 38,976.00 | 42,224.00 | |
| 27米自动生产流水线071-4-2 | SF-Q-1 | 80,000.00 | 21,000.00 | 59,000.00 |
| 烘箱、三色机074-1 | YGR15 | 80,000.00 | 16,800.00 | 63,200.00 |
| 三色机、烘箱074-3 | YGR15 | 80,000.00 | 21,000.00 | 59,000.00 |
| 三头加垫机102-19 | 76,923.08 | 2,307.70 | 74,615.38 | |
| 三头加垫机162-17-7 | 76,923.08 | - | 76,923.08 | |
| 三头加垫机102-20 | 76,923.07 | - | 76,923.07 | |
| 吹脏机162-4-9 | JAIME1000H4 | 75,000.00 | 37,125.00 | 37,875.00 |
| 自动模压机062-2 | SD-28A | 73,600.00 | 36,432.00 | 37,168.00 |
| 三头加垫机162-12-7 | 70,940.17 | 18,089.70 | 52,850.47 | |
| 三头全自动加垫机162-13-7 | 70,940.17 | 15,961.50 | 54,978.67 | |
| 三头全自动加垫机162-14-7 | 70,940.17 | 15,961.50 | 54,978.67 | |
| 色差检测仪112-1 | SP62 | 70,000.00 | 18,375.00 | 51,625.00 |
| 数控冲床16吨 | 66,000.00 | 29,700.00 | 36,300.00 | |
| 数控冲床16吨 | 66,000.00 | 29,700.00 | 36,300.00 | |
| 双头加垫机102-6 | 63,803.42 | 14,351.04 | 49,452.38 | |
| 40T冲床0222-14 | 63,247.86 | 948.72 | 62,299.14 | |
| 数控冲床0221-20 | 16T JC23-16 | 60,000.00 | 32,850.00 | 27,150.00 |
| 数控冲床0221-21 | 16T JC23-16 | 60,000.00 | 32,850.00 | 27,150.00 |
| 数控冲床0221-22 | 16T JC23-16 | 60,000.00 | 32,850.00 | 27,150.00 |
| 数控冲床0222-1 | 20T JC23-20 | 60,000.00 | 32,850.00 | 27,150.00 |
| 数控冲床0222-3 | JC23-20 | 60,000.00 | 32,850.00 | 27,150.00 |
| 三头加垫机102-11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三头加垫机102-14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三头加垫机102-12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三头加垫机102-15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三头加垫机102-13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五头滚花机162-4-4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五头滚花机162-4-5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五头滚花机162-8-1 | 60,000.00 | 15,750.00 | 44,250.00 | |
| 25吨数控冲床162-12-2 | JE21S-25 | 58,119.66 | 14,820.43 | 43,299.23 |
| 25吨数控冲床162-12-1 | JE21S-25 | 58,119.66 | 14,820.43 | 43,299.23 |
| 燃气报警器41-1 | 57,600.00 | 27,648.00 | 29,952.00 | |
| 吹脏机112-10 | 56,068.37 | 15,138.54 | 40,929.83 | |
| 冲床0214-1 | 15T | 52,500.00 | 13,781.25 | 38,718.75 |
| 三头加垫机162-15-7 | 50,000.00 | 13,125.00 | 36,875.00 | |
| 数控冲床机0222-5 | 25T | 50,000.00 | 13,125.00 | 36,875.00 |
| 合计 | 13,110,627.99 | 3,878,753.95 | 9,231,874.04 |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的定价情况及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成交价格为双方交易日账面净值、支付方式为现金付款、支付期限为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
2、在公司取得董事会批准手续后1个月内,公司与和俊制盖签订《购买资产协议》,
3、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自筹。
4、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交易设备均为正常运行设备,交付及过户时间均为签订协议后2个月内。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及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2010年2月25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32,130万元。公司本次IPO募投项目中“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制盖生产线项目”在母公司实施,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原有业务为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铝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为平衡公司业务发展,更加规范公司业务管理与财务运作,公司拟将原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相关业务转到母公司生产,以便于公司业务管理及财务运作。
1、经营业绩方面: 2009年度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总值为24854万元,净资产总值为13326万元,营业收入为22551万元,净利润为1391万元。2009年度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为9961万元,净资产总值为5307万元,营业收入为11484万元,净利润为1572万元。该项交易完成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预计此项交易带来年营业收入增长3972万元,净利润增长616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业绩相应有所降低,预计此项交易带来年营业收入减少3972万元,净利润减少544万元。由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所得税执行25%的税率,并且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方占比72.41%,外方占比27.59%,此项交易完成后,由于部分业务的经营主体发生改变,所得税率及分配比例的变化将对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测算公司将因此项交易年可新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万元。
2、人员方面:此项交易完成后,交易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全部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共涉及人员约180人。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俊制盖”)将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相关资产,交易价格按相关资产目前的账面净值9,231,874.04元确定,该事项已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和和俊制盖充分协商,和俊制盖的董事会已批准此事项,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公司铝板复合防伪印刷及制盖业务的流程管理,此项交易是合理的。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俊制盖”)将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相关资产,交易价格按相关资产目前的账面净值9,231,874.04元确定,该事项已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和和俊制盖充分协商,和俊制盖的董事会已批准此事项,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公司铝板复合防伪印刷及制盖业务的流程管理,此项交易是合理的。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3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于2010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网络投票
3、(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分,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14:1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9月12日—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12日15:00至2010年9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8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代码:362374,投票简称:丽鹏投票。
7、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8月修改)》
3、审议《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4、审议《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0年8月修改)》
5、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
年9月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74;投票简称:“丽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议案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 总议案 | 100.00 |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00 |
| 2、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8月修改) | 2.00 |
| 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3.00 |
| 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0年8月修改) | 4.00 |
| 5、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5.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丽鹏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362374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36237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 362374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12日15:00至2010年9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海霞 史宇
联系电话:0535-4660587
传 真:0535-4660587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
邮编:264114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样本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2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8月修改) | |||
| 3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4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0年8月修改) | |||
| 5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