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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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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37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6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9: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8名,独立董事庞大同、李景镇及董事汪俊因外地出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8月28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在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须换届选举。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8.92%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推荐高云峰先生、张建群先生、刘学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5.16%股份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周朝明先生、胡殿君先生、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2.13%股份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荐马胜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于秀峰先生、李景镇先生、王红波先生、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上述由公司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到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承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公司海外股权投资的初衷是同国际先进激光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累公司国际化经验,争取产生协同效应。截至目前,海外股权投资未达到预期目的。公司计划调整国际化战略,未来计划在瑞士设立欧洲运营公司,自主开展公司产品海外市场拓展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海外投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1,000万美元的审批权限,全权办理设立欧洲运营公司相关事宜,详见第2010042号公告——《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章程第四条中邮政编码原为:“518057”,修改为:“518052”。

    2、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中部分内容如下: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修改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原议事规则第二条为:“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修改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持有的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98.82%股权转让给江苏宁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根据评估结果,本次转让的98.82%股权相应的评估值为2,481.61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1,482.30万元,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公司税前利润约6,517.7万元,详见第2010038号公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详见第2010039号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八、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10:00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0040号公告——《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8日

    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云峰先生:生于196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族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996年创办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2003年1月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月辞去总经理职务。2005年11月再次兼任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深圳大学客座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高云峰先生持有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5,546,357股,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建群先生:生于1965年,大学本科,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曾任上海凯利公司通讯经营部经理,深圳市电信发展总公司方升电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至今历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张建群先生持有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09,500股,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胜利女士:生于1966年,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从事金融软件系统开发工作,后在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现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马胜利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鹏先生:生于1965年,先后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武汉大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审计师。曾在四川省德阳市审计局工作,历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银行)投资银行南方总部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西南总部总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鹏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朝明先生:生于1966年,毕业于江西井冈山大学物理系,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国营江西电工厂、江西吉安市新亚电子公司技术部经理,1997年起任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至今历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同时担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大族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周朝明先生持有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08,2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殿君先生:生于1966年,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先后任唐山工程技术学院基础课部教师、深圳飞图新科技开发公司华北销售总部经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评估部副经理、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贵州航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泛海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5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红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卓智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红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总裁。胡殿君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学智先生:生于1964年,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物理系光学专业,毕业后在营口市复印机总厂工作,1992年历任营口复印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1996年担任营口复印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营口冠华轻印刷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1998年担任营口冠华胶印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辽宁大族冠华总经理、中国印机协会副理事长、营口市信息产业协会会长、营口市人大代表、营口市文化产业协会会长。刘学智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景镇先生:生于1940年,教授,博士生导师。196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同年考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学部研究生,1993年12月从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调入深圳大学。曾任深圳大学科技研究院院长、物理系主任、光电子技术工程学主任,一直从事瞬态光学技术和仪器的研究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深圳市微纳光子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光子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国光学学会理事、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测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光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学会光电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深圳市光学学会副理事长等职。李景镇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秀峰先生:生于1964年,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政府法制办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兼副会长,南京大学兼职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深南电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香港中小企业总会名誉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秀峰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红波先生:生于1969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学系,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中国注册会计师(CCPA)。先后任职于国家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结算中心副经理、集团监事,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部品事业本部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香港上市公司万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红波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庞大同先生:生于1945年,北京航空学院毕业,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国营798厂、电子工业部生产司生产处副处长、企管处副处长,中电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中电总公司生产局副总经济师,中电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局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董事局董事,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庞大同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以上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3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持有的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医疗”)98.82%的股权转让给江苏宁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8,000万元人民币。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98.82%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98.82%股权转让给江苏宁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

    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大族医疗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11.24万元人民币。其中,净资产账面值1,133.88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133.88万元,评估值2,511.24万元,评估增值1377.36万元,增值率121.47%,以上数据已经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另外,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中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并不包括大族医疗可能存在但在本次评估中并未约定和列报的所有无形资产的价值。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转让的98.82%股权相应的评估值为2,481.61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1,482.30万元,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公司税前利润约6517.7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江苏宁华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如下:

    江苏宁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证号:320000000091325

    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高楼门29号

    法定代表人:袁亚新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此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有大族医疗98.82%的股权。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拥有。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实质性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0 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大族医疗98.82%的股权对应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02.74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1,482.3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为8,000万元,该价格是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大族医疗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大族医疗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482.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8.82%,黄恒出资7.5万元人名币,占注册资本的0.5%,高占军出资5.4万元人名币,占注册资本的0.36%,范文选出资4.8万元人名币,占注册资本的0.32%。大族医疗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松坪山工厂区5号路8号。法定代表人:高云峰。经营范围:三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三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三类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二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三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大族医疗为专业从事激光医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科技企业,现已开发多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固体、半导体及光子治疗机,产品适用于骨科、口腔科、皮肤科、检验科、泌尿外科、血管外科、医学美容科等科室。目前已获得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激光采血仪及医用钬激光治疗机三个医疗注册证,医用钬激光治疗机等十个专利技术,另有红光近视眼治疗仪、大功率绿激光治疗机等9个处于研发及临床试验的新产品。

    2009年末,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30.20万元,总负债为1,193.92万元,净资产为1,636.28万元,该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767.33万元,净利润48.13万元。2010年6月末,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83.70万元,总负债为1,471.06万元,净资产为1,512.64万元,公司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986.67万元,净利润-123.64万元。

    经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公司另三位股东黄恒、高占军、范文选同意本公司此次对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98.82%的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此项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四、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目的在于对主营业务进行精简,提升主营业务经济效益,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价款和帐面成本的差额将计入本公司的损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大族激光不再持有深圳市大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3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升光电”)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西丽南岗第一工业园三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唐绍荣

    成立时间:2007年08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发光二极管(凭深南环批【2008】5203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经营),并销售自产产品。

    公司持有路升光电100%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相应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为3,000万元授信额度。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416.15万元,负债总额为2,274.58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30.26万元,净资产为1,141.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8%,上述财务数据已由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370.73万元,负债总额为2,104.7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54.65万元,净资产为5,265.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5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3、资信情况

    该公司的信用等级为4B级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0年8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92亿元和2.86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29.74%和14.37%,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4.88亿元和1.82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24.52%和9.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4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0年9月13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13日上午9:00开始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高云峰

    1.2张建群

    1.3周朝明

    1.4胡殿君

    1.5 刘学智

    1.6马胜利

    1.7张鹏

    1.8于秀峰(独立董事)

    1.9李景镇(独立董事)

    1.10王红波(独立董事)

    1.11庞大同(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陈俊雅

    2.2 陈雪梅

    以上议案实行累计投票办法,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投票。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6、《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截止2010年9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

    六、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

    八、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九、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十、邮政编码: 518057

    十一、联系人:王琳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形式表决权:

    序号议案累计表决票数候选人名单投票数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高云峰 
    张建群 
    周朝明 
    胡殿君 
    刘学智 
    马胜利 
    张 鹏 
    于秀峰 
    李景镇 
    王红波 
    庞大同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陈俊雅 
    陈雪梅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6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及有效期限:

    注:1、对议案1、议案2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41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1、与会监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与会监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8.92%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推荐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5.16%股份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监事选举通过后,与公司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承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28日

    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俊雅女士,生于1981年,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监事,公司现任监事。陈俊雅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陈雪梅女士:生于1969年,硕士在读,会计师。先后任职于电子部第十二研究所、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现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负责人。陈雪梅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77,5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以上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4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08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大族激光(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授权总经理境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战略投资海外股权。

    公司海外股权投资的初衷是同国际先进激光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累公司国际化经验,争取产生协同效应。截至目前,海外股权投资未达到预期目的。公司计划调整国际化战略,未来计划在瑞士设立欧洲运营公司,自主开展公司产品海外市场拓展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海外投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1,000万美元的审批权限,全权办理设立欧洲运营公司相关事宜,剩余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于PA公司

    根据公司与PA Power Automation Aktiengsellschaft(PA公司)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子公司大族激光(香港)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出资764119.80欧元购入其定向增发的166113股股权,占PA公司总股本的9.09%。PA公司是深圳大族彼岸数字控制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该项投资是公司与PA公司合作的战略投资。PA公司股票在法兰克福证券市场挂牌交易。

    2、关于普瑞玛公司

    PRIMA成立于1977年,总部设在意大利都灵市,1999年在意大利米兰证券交易所全明星(all stars)板上市。主营业务:大功率激光切割、焊接及钻孔设备的生产供应商。PRIMA公司是国际领先的大功率激光切割、焊接及钻孔设备的生产供应商,在意大利、芬兰、美国均设有生产基地,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汽车等领域,销售网络遍布全球50个国家,其生产的三维大功率激光切割机在全球处于技术领先和市场主导地位。

    PRIMA详细情况请登录其公司网站了解( http://www.primaindustrie.com)

    3、关于IPG公司

    IPG于1998年注册成立于美国特拉华州。其主要研发、生产基地分布在美国、德国和俄罗斯。该公司为多种高性能光纤激光器的主要开发商和制造商。在纽约NSDQ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10年8月23日,公司持有海外投资股权的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截至8月23日账面值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核算科目
    PPA.FPPA.F6,996,875.959.09%3,731,562.43-5,133,821.6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PRI.MIPRI.MI161,492,526.8012.89%70,907,320.40-75,022,711.4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IPGPIPGP39,702,309.581.42%95,025,049.6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208,191,712.33 169,663,932.43-80,156,533.02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资产转让,系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根据上述海外投资股权目前的账面情况,预计此次资产出售产生的损益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