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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0版)

    5、截至2010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6、截至2010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截至2010年6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 截至2010年6月30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截至2010年6月30日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指×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

    注3: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0年06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及相关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场外、场内的申购费率相同,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场内申购相关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转换费

    具体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请查看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3月1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场外、场内赎回相关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强制规定以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费率及/或收取方式,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于2010年3月2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推荐的原董事Francis Candylaftis先生因个人工作关系变动,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重新推荐,并经2010年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同意由Alessandro Varaldo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Francis Candylaftis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据此对“三、基金管理人”的“(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因人员变化及安排等原因,原公司投研顾问唐定中不再作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据此对“三、基金管理人”的“(二)主要人员情况”中“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相关内容及数据更新至2010年6月30日。

    4、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0年4月20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武汉分公司的公告》以及2010年7月9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搬迁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的“(一)直销机构”中添加武汉分公司内容以及变更了北京分公司内容。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新增1家机构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6、根据2010年3月1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对“八、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的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

    8、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

    9、因公司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措施,更新了“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关内容。

    10、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为自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7月17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8日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1中行转债1,134,890114,782,774.601.14
    2080103508央行票据35500,00050,820,000.000.50
    3110007博汇转债327,26035,016,820.000.35
    4110008王府转债90,03011,363,586.600.11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767,831.16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3,780,000.00
    4应收利息1,132,403.27
    5应收申购款1,316,677.31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6,996,911.74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07博汇转债35,016,820.000.35
    2110008王府转债11,363,586.600.11

    成立时间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06年7月18日至2006年12月31日49.93%0.89%24.09%0.93%25.84%-0.04%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131.64%1.92%102.06%1.59%29.58%0.33%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52.53%2.41%-47.68%2.12%-4.85%0.29%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80.78%1.61%68.25%1.42%12.53%0.19%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22.23%1.31%-16.77%1.12%-5.46%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0年6月30日131.75%1.85%83.67%1.61%48.08%0.24%

    申购金额M(元)申购费率
    M<50万1.50%
    50万≤M <250万1.20%
    250万≤M <500万0.75%
    500万≤M <1000万0.50%
    M≥1000万每笔1000元

    持有年限(Y)场外赎回费率
    Y<1年0.5%
    1年≤Y<2年0.25%
    Y≥2年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