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注:2010年1月30日,本公司属下六家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与广州市足球发展中心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合共持有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50%权益转让予广州市足球发展中心。
6.1.3 本报告期内其他交易事项
1、日常关联交易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此等交易的详情如下: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没有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按港交所的规定,此等交易的详情如下:
■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购买、出售及购回股份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及购回或注销本公司之上市股份。
6.6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本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业绩承诺。
(3)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不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注入资产、资产整合承诺。
6.8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情况
经核对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能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未发现有任何严重偏离守则条文的行为。
6.9 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以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以及本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作为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的守则和规范;在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定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于本报告期内均有遵守上述守则和规范所规定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6.10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由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会计准则及方法,并探讨审计、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的中期账目。
6.11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11.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6.11.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本报告期内,交通银行按每10股配1.5股的比例向A股全体股东配售,配售价格为人民币4.5元/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共配买37,567股。
6.11.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6.12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见附表)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2 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的重大变化
□适用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