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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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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齐鲁证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协商,自2010年8月31日起参加齐鲁证券组织开展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优惠费率

      自2010年8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 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只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申请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本公司对上述开放式基金照常接受定期定额业务。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5、本次优惠活动期间,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齐鲁证券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齐鲁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站: www.qlzq.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8569000

      网站:www.gtfund.com

      该活动解释权归齐鲁证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海通证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增加德邦证券代理销售国泰基金

      旗下基金开通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并

      参加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德邦证券自2010年9月1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同时开通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并参加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业务范围及代码

      ■

      * 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支持各项业务申请,打开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以本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3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0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德邦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指定基金产品,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于固定费率的,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的业务公告。

      四、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1、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①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2)根据《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国泰金龙基金内的子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不按上述第(1)条相关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具体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国泰金龙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两只子基金组成,由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转换费;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转换费率为0.3%。持有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超过90日(含)的,转换费为0。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 同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则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净值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 [ 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1 + 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净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净额 ÷ 转入基金当日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 = 100,000 × 1.2 = 120,000 元

      转入金额 = 120,000 - 120,000 × 0.2% = 119,760 元

      转换费用 = 120,000 × 0.2% + [ 119,760 - 119,760 ÷(1 + 0.3%)] = 598.21元

      转入净额 = 120,000 - 598.21 = 119,401.79 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 = 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91,847.53份。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6、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2)本基金管理人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德邦证券在8个城市的12家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上海、北京、沈阳、抚顺、丹东、长春、广州、杭州。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咨询德邦证券各代销营业网点;

      登录德邦证券网站:www.tebon.com.cn;

      致电德邦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88,021-38569000;

      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