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16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同意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出口卖方信贷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千万元,期限为贰年。
根据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同意为福抗药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期限以董事会审批期限为准。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请参阅公司2010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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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